引窩運銷的運商。
此外還有一類總商是鹽商裡資本最雄厚的,類同地方鄉伸他
們要協助官囘府,催辦鹽課鹽引的徵繳。若有積欠,總商就得賠付,同
時還要負責查禁私鹽。之前嚴三娘所殺的鹽道總巡,就是這類總商蒙養
的私人執法隊頭目。
明清這一套鹽政統稱為“1綱商引岸”,,核心管制思路就跟統囘治地方
一樣,將權力層層分解,跟資本流轉環節套在一起,同時將管制責任
和資本風險全數壓在鹽商身上,鹽商當然要如數轉移到最終消費者身
上,為此政囘府默許他們有““加價””、““加耗””、““借常””的持權。
整個環節,不僅捲入了資本”還捲入了各層官囘府,從鹽運司到鹽
院,到地方官囘府,乃至朝廷和皇帝都要伸手。歷代巡鹽御史都是清廷
內務府官員,康熙和乾隆南巡,花銷更是綺重鹽商。康熙南巡,有江
蘇宜思恭虧空案,重點還不在鹽政。乾隆南巡,引爆兩誰鹽引案,虧空
一千萬兩。乾嘉年間的動囘亂,乃至後來的白蓮教起囘義,軍費來源裡,
很大一部分都是鹽商““報效,”,其中兩誰鹽商在1砌到1奶年”就““報
效””五百五十萬兩
兩誰鹽區也就包括河南、兩江、湖廣共六省,清初正綱鹽課銀為四十
萬兩,加上雜派接近四萬兩。乾隆時增加到鵝萬兩,嘉慶二囘十囘年時又
翻一倍,鹽政到厚,由此可見一斑。而兩淮鹽商之富,也讓人心驚膽
戰。揚州鹽商奢靡”天下聞名,為何能有““揚州八怪””?那都是鹽商
攀附風雅營造出來的書畫產業,才引得落魄文人齊聚揚州。
有很多人會疑惑,最終消費鹽的老百姓,一年也就吃那麼點鹽,官
府和商人要怎麼來接刮銀子?
按照現代標準(該已經是多了),成年人一年吃四斤鹽足矣.乾隆時期鹽價平均一斤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