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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部分

,所以明朝才又提出一條鞭法來,再拿差役歸入於地租。

滿洲人跑進中國,一切都照明制,田賦額也照萬曆年間的則例徵收,那麼差役已經攤在田租裡,而此下還是照樣要差役。到了康熙時,再來一次地丁合一,這還是照著中國歷史的惰性在演進,朝三暮四,最多恢復了明代萬曆時舊額,其實非此而不能。

這哪好算得是仁政?何況地丁合一後,實際上賦稅還是在增加。所以這一辦法,很快就失其討好民眾的作用。而且就基本說,人口稅加進地稅,將來人口愈增,就形成人民對國家不負責。直到現在,中國一般人民,除非有田地房屋,否則對國家就像不要負什麼責任似的,這實在也不算是好制度。總之清代在制度上,實在也沒有幾項值得我們今天之再稱道。

我常說,歷史上沒有歷久不壞的制度。何況是法術,僅憑私心,臨時造作,哪能長久?

請代人想討好民眾,這打算並不壞。但他們又存心壓迫知識分子。他們只需要有服服帖帖的官,不許有正正大大的人。結果造成了政治上的奴性、平庸、敷衍、**、沒精神。政治**了,縱想討好民眾,民眾也得不到實惠。

到乾隆時,滿族官僚日愈放肆,政治加**,那時中國知識分子的反抗意識已消沉,但下層民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