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誰啊?沒那閒工夫。”
最後還是倪喜紅在課堂上給我遞紙條,求我原諒她,並一再承諾以後她的秘密一定會跟我分享,永遠不會背叛我。我才眉開眼笑。
也是那年,我的生命中出了一件大事。
我們的體育老師是個姓肖的粗壯女人。第一次上她的課,我就從她的眼神裡看出她很嫉妒我。我覺得那種嫉妒是出自女性的本能,因為我漂亮,因為我身材苗條,我甚至感覺她總有一天會向我伸出可怕的魔爪。
果然,沒多久的一次體育課上,她看到我穿的是一雙粉紅色的軟皮鞋,頓時像撿到一張百元大鈔般得意起來。她罰我繞著一千米的跑道跑三圈。我什麼功課都好,就是體育拖後腿,而且最怕的就是跑步。我記得小學六年級一百米短跑,別人十四秒半跑完了,我居然創紀錄地跑了十九秒。老師還很誇張地批評了我一頓,“蝸牛走也比你跑得快。”
看樣子,我今天死定了!
我開始和她抬槓,我分明在上節體育課時看到有男生也穿皮鞋,我問她為什麼不懲罰那個男同學。她歪著一張塗得像血盆似的大嘴朝我笑著,說:“是嗎?我怎麼沒有看到?”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我靈光一閃,捂著肚子說自己肚子痛,她輕蔑地笑笑說:“是嗎?沒有那麼巧吧,要不給你時間,你上WC解決了問題再來跑。”
在她面前,我佔不到上風,只有認了。
那三千米差不多要了我的命,我在跑到二千九百九十米時,暈倒了。我肚子實在痛得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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