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處權力中心:參議院掌握立法權、財政撥款權和人事權。議員們分兩部分在帝國立國前的妃嬪是為當然議員不必選舉即為當然議員。而在帝國立國後入宮的妃嬪則按地方來分每州可選兩名任期四年每二年改選二分之一可連任對擔任議員的妃嬪如果犯了事兒不能由宮內設立的小法庭處置由皇帝裁決。
大喬告訴她們道:“待你們學習完成準備在你們當中選出兩名議員加入到參議院去大家要努力喔。”她神秘地道:“另外如果討得陛下歡心的話也不用選舉就是議員從此執掌帝國的權力你們所作出的決定。將成為千萬人稟行遵守地聖旨!”
西域公主們吃驚萬分權力向來是男人的世界現在居然讓女人們掌握在手中!
大喬不以為然地道:“有什麼好驚訝的男主外女主內帝國就是我們親愛的皇帝的家啊女主人當家難道你們國家不是嗎?”
大家:“……”
回到大廳。公主們旁聽正在討論的議案動議是皇妃小喬提出的是帝國婚姻法的修正案原來帝國男子結婚唯有含華族血統地女人才能成為他們的正妻這點在帝國原來十三州不成問題。然而在新徵服區例如南洋、印州(印度)、緬州(緬甸)和南州(越南)卻成了大問題哪來這麼多華族血統的女人!那裡地方艱苦華族純正血統的女人不願意去導致在那裡的男人都是隻有待妾而沒有正妻亂七八糟生出種種問題。
小喬曾經陪皇帝下南洋南洋地方官員在她那裡有人情是以由她代為進言。要求修改帝國婚姻法請求允許男人納當地女子入家門時可立她們為正妻。
喔喔。男人們討老婆居然是女人來討論!
參議院的討論是秩序井然地。那裡沒有火爆的爭執場而大家依次言以說服她人為主。她們的言有時間限制因此說話的詞調言辭無不簡單扼要。
離開國會山移步到三大殿右邊的另一座建築它正在施工情況不得而知大喬手指那處道:“帝國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原為政府機關。皇家現在把它收回歸入宮中。按皇帝的旨意規定:最高法院設立席**官一名就是皇貴妃張子儀她旗下有八名**官任何宮妃都有權選舉成為**官任職十年中途除非皇帝罷免她連皇后也不能罷免她們八位**官皇帝不指定哪一位由妃嬪們自由選舉產生。另外安理會管行政的那攤兒皇帝也不指定由誰來當(現在安理會常務理事是兩宮皇后、大喬、環和賈靖)
帝國最高法院對涉及駐外使節以及以地方一州為訴訟一方的案件有初審權;對州最高法院或帝國上訴法院審理的案件有權就法律問題進行復審;有權頒調審令調審下級帝國法院或法院審理的案件。最高法院還擁有司法審查權審查聯邦或州鄉議局或地方官府地行為是否違憲。不論是初審案件還是複審案件都是終審判決。判決以法官們投票的簡單多數為準力為審理同類案件地依據。
成立最高法院的真相是甄進位皇后怎麼安排她地工作呢?
如果把她放入行政中心三大皇后扎堆那太不成樣子了只有把她放入另一處重要的權力中心:“參議院”裡當議長吧問題在於參議院原來的常務副議長張子儀隱為江南實力的代表她身份尊貴又沒有犯錯因此不能怠慢。
皇帝也不能為所欲為的他必須全方位考慮各方勢力的平衡問題難不倒天才的皇帝他馬上把最高法院收回來歸張子儀管他出的上諭宣告:“帝國最高權力分為三大部分即立法、行政和司法。立法權即帝國制定、修改或廢止法律地權力由參議院行使。行政權即治理整個帝國內政外交的權力執行機構是在文華殿和武英殿辦公地安理會它在外的代表就是內閣和各部。司法權即監督法律的執行和行使審判的權力由最高法院行使它也是地方法院的最高上司。
三權之間既相互分立各有自己的職權範圍又相互制約任何一方的權力都受到另一方的限制。”
上諭明確規定:“三大機構之間再無歸屬權誰都管不了誰任職一個機構的后妃就不得到另一個機構任職。如果皇帝沒有意見各機構透過的決定即為帝國的最終決定。”
至此帝國三權分立的雛形初步形成它並不是民主而是帝國權力的內部分配也是一個怪胎產物和帝國原來的內閣制相比帝權得到了進一步的集中(后妃們勤勞得很!比起大臣來也更忠心)內閣更大程度淪為諮詢機構各部不過是皇宮意旨的執行機構而已。
三權分立從實際上解決了皇帝懶惰不想理政但又怕權力被人奪走的憂慮權力是好東西皇帝連蔡》。|手會改變人的!但他作為現代人生就劣根性:“工作越少越好玩得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