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安穩人心,每個成年人,無論男女,居然還發了半吊銅錢給他們當零用錢。(投降來的東部鮮卑和張遼允降的白鹿部落則每人發五貫銅錢做安家費)
集中了軍醫和城鄉醫生,忙個不停,為外族體檢,有病治病,搞好衛生,避免疫病。
有二類外族,一類是投降的鮮卑人,這類人按半子民的待遇,元朝的軍民被教育著不能歧視他們,還有臨時的法律條文制約,若侮辱外族,必受懲罰。
有容乃大,中華民族的博大胸懷,成功的實施了民族融合,那些鮮卑人紛紛扔掉了自己的傳統,起漢名,以著漢裝,說漢話為榮,由於戰爭讓女多男少,鮮卑族的寡婦、少女,紛紛嫁入了漢人家庭。
假以時日,漢人、鮮卑人血脈相連,真正形成了中華民族這個大家庭。
另一類是被擄來的鮮卑人、匈奴人,地位等同奴隸,但只要他們不犯錯,元朝人就對他們不打不罵,施以仁義,照樣發給銅錢和良好的居住環境。因為大家清楚,十年或者二十年,他們必會被大赦!
皇帝的仁義,肯定會這麼辦理的,這批外族人遲早會加入中華民族。
軍隊高興,外族人也算高興,普通的子民們更高興。
官府有令:位於前線的幷州、幽州、冀州三州的子民,不用交糧納稅。
不僅如此,還定量發米、面、油、肉、鹽、糖、肥皂等物,官府非常的低姿態,甚至為帝國政府沒有盡到讓百姓生活安定的責任而向子民們道歉!
大家也明白,責任不在帝國政府,剛剛接手,外族就來進攻,那是沒辦法的事情。
然而官府居然為這事道歉,怎麼不讓他們感動!
三州子民並不是吃飽飯就沒事做了,大量的工程等著他們。
加固城防、挖壕溝、修建城寨、開發礦山、修建道路,搞市政工程、修建兵營、做外族的收容所等等,做一天工,官府發一天的錢!
有力氣的被官府召集做工,一般的老弱婦女,可做小本買賣,官府發給外族人的錢,軍佬們收入的獎金,有不少會流入本地社會的。
軍隊經濟旺盛,兵營的日常維護,江南來的私營公司最多派出“朝奉”(經理),在當地大量僱人,一樣是要給工錢。
所以,只要勤勞,收入並不少,雖然戰亂,今年民間卻可過個肥年。
一切都不會白費,放水養魚,讓百姓有了盼頭,有了希望,能牢牢加強李亦奇的統治。
除了經濟,雖然極端困難,缺乏條件,三州的官府還是在當年做到了所有的小子民全部入學,無論貴賤,實施免費義務教育,當原來社會最低層的勞動人民看著自家的孩子穿著官府發的衣服、拿著官府資助的文房四寶,走進了學堂,都激動地流下了眼淚!
以前,讀書是上等人的權利呵!
除了小子民,官府開始陸續對大子民們組織掃盲,教他們識字。
教育是帝國的基本國策,有知識的帝國子民,能大力促進科學的發展和社會的發展。學了知識,有自己的見解,對官府的統治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而促進官府不可矇蔽百姓。
元朝有四大國策:
一是發展經濟,百姓富裕,有尊嚴,知禮節;
二是教育是帝國的希望所在,時刻不可放鬆;
三是提倡優生多育,不可近親結婚(表親都不行),多生孩子,佔領全球!鼓勵各族通婚,實現融合。
四是允許百姓帶武器!允許民間擁有兵器(當然,太過殺傷力的重型弩、化學彈、火彈還是不允許有的),既能培養民間的尚武精神,又能壓制官府,不至於行事肆無忌憚。
有一條潛規則,帝國從來不會公開承認,實際上卻是如此辦理:
“如果當官的行事不軌,做了傷天害理之事,能耐很大,上下買通,讓百姓求告無門(注意,有這個條件!)百姓動用兵器殺官,那官被殺了也是白殺!百姓所受責罰很輕。
但如果百姓沒有去各處反映上告,立即動用兵器,要以命還命!
如果百姓是有意所為,殺害無錯之官,嘿嘿,殺官形同造反,從重從快,滅你九族,沒商量!”
誅連九族這一條大律,還是被保留下來,僅僅用於造反時,其它犯罪,再不會搞連坐了。
在中國的皇朝下的中國百姓其實很善良,很好管,中國的人民是世界上最善良、最有禮節的民族!
可是是君子欺之以方,皇朝、官府做得太不地道了,官逼民反的事例多極了,只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