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不想招來所有警察的,他只能服從對方的命令。
看樣子齊菲確實找來了許多警察幫忙,在美國這個金錢社會,只要支付美元,警察們絕對會盡心盡職的加班,他們很樂意於多掙些外快。
“能告訴我,你的證件放在哪個口袋裡?我們會幫你拿出來的,請你不要動,千萬不要動,不然會引起我們的誤會。”一名警察走到林默面前,另一名警察,則伸手在林默身上摸索起來。
自己掏口袋在警察眼裡絕對是一個非常充滿威脅性的動作,因此警察們往往會選擇自己拿。
槍?搜身的警察從林默背後毫無意外地搜出了一支手槍,MK23型民用手槍。
嗅了一下,有開槍過後新鮮刺鼻的硝煙味道,兩名警察臉色立刻變了,第一時間拔出了手槍對準林默。
“抱歉1先生,你能說明一下你的手槍來歷嗎?”
不僅僅是發覺了搜到手槍這麼簡單,他們發現槍身上的編號被磨掉了,這意味著這是一支來歷不明的黑槍。
美國所有的州都允許公民擁有槍支,但都不允許在公眾場合下佩戴槍支,如果在公共場合下隱藏佩戴槍,就像林默現在這樣,就必需要有許可證。
顯然,林默繳來的這支戰利品並沒有這些東西,而且他也不是美國公民,僅憑護照根本沒有資格購買和擁有槍械。
也許是看到主人的動作,警犬猛然退後一步,向林默露出森白獠牙,發出警告般的低吼聲,作勢欲撲。
只要兩個警察打個手勢或口頭指令,這頭警犬絕對會毫不猶豫地向林默撲來。
“繳獲品,路上有人朝我開槍,我把他們幹掉了。”
林默殺得人多了,不以為然地說道,身上的殺氣在一瞬間一放一收。
兩名警察並沒有發覺到異常,這頭警犬卻不比5區那些久經訓練的軍犬意志堅定多少,立刻嗷嗷叫著敗退了。
再怎麼兇猛,也只不過是條狗而已,怎麼可能跟戰鬥等級達到最頂端的龍騎士相比,林默的身影和氣味在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