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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重,呈暗紅色,主要分佈於右腰背部、右臀部、右大腿外側、左大腿上段內側等處,並有密集的點狀出血,指壓不褪;全身屍僵緩解。顏面部青紫。雙眼結膜片狀出血,角膜渾濁。頭皮多處陳舊裂傷,

顱骨、顱內無異常。舌骨、甲狀軟骨無骨折。一條晾衣繩環繞於頸部,頸部深層軟組織出血。氣管腔內有血性泡沫狀液體,雙肺部明顯淤血,心、肺表面有出血點。第七肋骨骨折,第八肋骨骨裂。食道內有乳糜狀液體,胃內容物約八十克,可見成形的桔梗及乳糜狀液體。膀朧空虛。陰莖缺失,創面凹凸,傲痕形成。右手腕關節處小片狀皮下出血,小指、無名指、中指離斷,肌肉層內發現木質牙籤。

分析意見:

死因:死者系被晾衣繩環繞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損傷成因:頭皮陳舊裂傷符合硬物作用所致;第七肋骨骨折,第八肋骨骨裂符合硬物作用所致;陰莖缺失符合硬物作用所致;頸部損傷符合扼壓所致;右手腕關節處小片狀皮下出血屬掙扎抵抗時形成;小指、無名指、中指離斷屬銳器切割所致。

死亡時間:根據屍檢發現屍斑已經固定、屍僵緩解、角膜渾濁等情況,死亡時間在首次檢驗屍體前二十四小時以上。胃內有成形的桔梗及乳糜分液體,推斷死者在餐後兩小時左右死亡。

被害狀態:從頭皮多處陳舊裂傷及骨折和骨裂情況來看,死者在被害前七十二小時左右曾遭暴力毆打;手指離斷傷為被害當天所留,從浴缸及牆壁上多處噴濺血點來看,作案地點就在衛生間的浴缸內。

被害場所:死者家中。

犯罪分子人數、特徵及與被害人的關係:犯罪分子人數不明;從手段的殘忍程度看應屬男性作案,且與被害人相識。

犯罪動機:死者系賓館的保安員,接觸人員層次複雜。根據調查走訪,死者生前生活作風糜爛,有多次前科劣跡,結合死者在案發前曾遭暴力段打,以及斷指及插牙籤等虐待手段,報復殺人的可能性很大。

案件上報到市局後,警方迅速鎖定幾名犯罪嫌疑人並一一展開調查。其中,市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鄭霖(已停職)、隊員馮若海(已停職)、畏鴻(已停職)嫌疑最大。經調查,三人均有不在場證明,嫌疑被排除。

警方從電信部門調取死者的通訊記錄後,發現公安廳犯罪心理研究室的方木曾與死者聯絡過,經調查,方木在案發當天與同屬‘9。22’專案組的組員肖望外出查案,嫌疑被排除。後經群眾反映,死者景旭曾在案發前幾天在麗華酒店與人衝突並遭毆打。經調查,打人的是徐合喜(男,二十六歲,無業,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徐合喜的女友程豔波(女,二十二歲,牽牛花歌城的陪侍人員)及徐合喜的幾個朋友。據查,死者在牽牛花歌城消費時曾與程豔波發生過摩擦。至此,徐合喜等人的作案嫌疑上升。

這麼長時間以來,方木還是第一次在市局看到鄭霖。他整個人瘦了一大圈,皮衣穿在身上顯得空空蕩蕩的。看到方木走過來,鄭霖那雙佈滿血絲的眼睛頓時放出鷹隼般的光芒。

“你好。”鄭霖的語氣冷冰冰的,問候中絲毫沒有善意。

“你在這兒幹嗎?”方木停下腳步,站在距離鄭霖一米左右的地方。

“訊問。”鄭霖簡短地回答,向旁邊的第二訊問室努努嘴,“小海在裡面。”

“哦。”方木低下頭,準備繞過他走開。

“你為什麼會被當做嫌疑人?”鄭霖橫過身子,攔住方木的去路,“你給那小子打過電話?”

“這與你無關。”方木直盯著鄭霖的眼睛,“別忘了你也是嫌疑人。”

“嘿嘿。”鄭霖咧咧嘴,“我倒真希望是我乾的。斷指、牙籤——真過癮。”

方木苦笑了一下,垂下眼睛,“你他媽是瘋子。”

“哈哈哈。”鄭霖大笑起來,連連在方木肩膀上拍打著。路過的人無論是警察還是辦事的群眾,無不側目。

忽然,鄭霖的笑聲戛然而止,那隻拍打的手轉而死死抓住了方木的肩膀。“他們在找什麼?”鄭霖微眯著雙眼,語調中透出刺骨的寒意,“斷指、牙籤,那是逼供一一你也在找,對吧?”

方木並不覺得詫異。一般刑偵人員會把景旭被殺的現場解讀為報復殺人,但是絕對騙不了鄭霖。方木曾想過把實情告訴鄭霖,可是以他現在的心態,搞不好又要出事。拯救老邢已經是難上加難,不能再失去鄭霖了。

“我不知道。”方木面無表情地拉開他的手,轉身就走,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