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能夠自豪地這樣認為,是因為他們並不懂得當今地質學、通訊技術和航空航天技術的ABC,這也是許多今天的人文知識分子有“勇氣”蔑視科學技術的原因:他們並不知道那些基礎科學是透過怎樣複雜的過程影響著人們的生活。
至於用傳統神話的終結來證明科學技術壓抑了想象力,這種觀點就是在科幻作者中也聽得到。但是持這種觀點的人,恰恰是對傳統神話並不在行的。他們不知道,先人們創作那些神話的心理基礎並不是幻想,而是現實思維,是先人們對他們艱苦生活環境的記錄、探索和理解,其中的許多內容正是近代科學的前身和萌芽!神話學家經常會在兩個相隔萬里,時間相差千年的古代民族中發現極為類似的神話。這中間沒有誰抄襲誰的問題,完全是因為他們面對的是類似的自然環境。就是現在我們到了中國大陸比較落後的地區,還會聽當地文化程度較低的老人們講起一些稀奇古怪的傳說。如果你和他們講,這些傳聞沒有科學道理,不可能存在,他們是會用白眼看你的。如果你對一位基督教徒說,《聖經》是充滿想象力的作品,他會怎麼回答你呢?你破壞了他們對現實世界的理解。
傳統神話和今天的《哈里波特》等作品之間最大的不同,在於它們的作者並不是有意地製造“幻想”。而今天的人們之所以把它們稱作“神話”,正是因為潛移默化的科學教育使我們知道它們的內容並不真實。正是在神話和英雄史詩成為傳統之後,文學家和藝術家們才開始自覺地使用想象力來創造作品。對於這些作品,無論作者還是讀者,都知道它們的內容並非現實,但仍然能夠創作和欣賞。真正意義上的幻想文學史只有在近代才開始。而科學技術如果不是促進了它們的發展的話,至少也沒有扼殺它們的想象力。
圍繞著科幻文藝中的“幻想”,在科幻圈中有一些常見誤解。一一分析如下:
一,只有科幻小說才是有想象力的文學,其它文學,甚至其它藝術門類都不具有想象力。
如前所述,任何一種藝術產品,如果它不是產生於“再造想象”的話,都可以算作“想象力”的產物。因為這類藝術作品不以直接描述客觀事物為任務,沒有“創造想象”的加工就無法形成。我們只能在同一門類的不同作品之間比較想象力的高低,而不能認為某個門類,某種體裁的作品,其想象力一定高過其它藝術門類或體裁。“……文學本來就離不開想象,離不開幻想,會寫小說的人都會想象、幻想,今天(科幻創作)大部分的困難之點在於,如何將科學與幻想結合起來寫作小說……(黃海《臺灣科幻小說大全》504頁”)
即使是提倡想象力的科幻小說,裡面有多少陳詞濫調,有多少俗套,大家都可以看得到。“舊浪潮已經敗壞,他們年復一年繼續寫著老一套的貨色,炮製老一套的情節,如同兜售按碼論價的匹頭,不著邊際地描繪有名無實的人物,津津樂道了無新意的思想觀念……他們筆下的星系是一種乾巴巴毫無生氣的地方,甚至不如地球這麼生動有趣,這就理所當然使我們感到在星系上已經再沒有神奇感可言。”(《科幻之路》四卷334頁)
二,科幻作品中的想象力能夠推動科學本身的發展。
這種觀點產生於對科學本身的不瞭解。前面說過,絕大部分科幻愛好者不是透過接觸科研機構來了解科學,而是透過學校教育來了解科學。學校教育,尤其是基礎教育的重要原則,就是不講科學界尚未定論的東西,只介紹有標準答案的部分。再加上直接從事教育工作的教師水平和方法的侷限,使得很多人認為科學便是死板、僵化、固執的事物,與“想象力”更是沾不上邊。其實不然,真正的科學本身就以“大膽想象,小心求證”為研究原則。在第一線從事科學研究的人彼此較量的也是想象力,只不過把一般的想象力轉化為具體的科學創造能力。而科幻作為一種藝術,只要求“大膽想象”,並不負擔“小心求證”的任務。它的想象力是藝術的想象力而不是科學的創造力,是不能代替正規科學研究的。
至於科幻作品給科學發展帶來的推動作用(僅在發達國家才是現實),主要在於它宣傳了一種不斷創新、銳意進取的精神,而不是科幻作品裡的具體創意有什麼研究價值。反之,科幻小說中的許多科幻點,其實是作者參考了同時代科學家們的研究形成的。科幻創作對當代科學研究成果的借鑑遠遠大於它對科學的貢獻。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可以參考潘家錚先生的觀點:“我們推崇和讚美科幻作品,是要解放青少年們被禁錮的思想,讓他們長出騰飛的翅膀,啟發他們的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