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知道了。”
“嗯,我知道了,張師傅你受累了!”小孩子是不說假話的,肖遠航估計他們兩人去釣魚的事是真的,如果這樣的話,他們的問題就更大了,直接把李國棟踢出安全室都不為過,他只是疑惑老張為什麼和他說這些。
其實,老張這是在報復他們!他隱約的知道段裡出了點事兒,這麼急著讓他去找李國棟和鄒景林,一定有與他們有關,最主要的是,他們利用工作時間去釣魚,這絕對是一個對他們不利的問題!
老張以前也是運轉車長,在一次乘務中因為一輛整零車破了封,他到松江站後沒法交接,只好填寫了一張普通記錄,事後那輛整零車中的貨物丟失兩件化妝品,到達站透過這張普通記錄找上了古河列車段,要求古河列車段賠償。這件事情就是李國棟去處理的,老張本以為賠了錢就算完事了呢,沒想到安全室把這件事情定為貨運事故,不但給了他一個行政警告處分,還把他調離了運轉車長崗位,才來幹送班員的!後來一打聽,這件事情全是李國棟搞的鬼,現在終於找到機會了,鄒景林不過是受了李國棟的連累罷了!(未完待續……)
第378章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肖遠航去了客運一隊和二隊瞭解了一下情況,兩個學習的班組都說沒有看到第12期防火電報,因為通報中涉及到了一隊和二隊的班組,兩個車隊也很重視,怕責任落實到自己的向上,已經提前把情況瞭解完了,現在肖遠航終於可以確定責任者就是李國棟的!
回到安全室,肖遠航看了一下牆上的石英鐘,10點半,距離中午下班還有1個小時的時間,他拿出稿紙,伏案開始撰寫這起問題調查處理的草稿,這種文體一般分三個總分,一是事情經過,二是責任認定,三是處理意見,肖遠航對這種材料駕輕就熟,隨手就來,當然,現在李國棟和鄒景林還沒有回來,他們到底是不是釣魚去了還是無法確定,所以行文上讓肖遠航彼費了一番心思,當然,李國棟的責任是肯定,就算他真是上車檢查去了,漏傳達防火電報的責任也是跑不掉的,如果能確定他們曠工去釣魚,那麼事情的性質就變了,就又多加了一條嚴重違紀問題,給予行政處理甚至撤職都一點不重!
在事情經過的裡面,肖遠航把自己什麼時間把12期防火電報給的李國棟,當時都有誰在場面,都寫得清清楚楚,他處理事故回來之後,根本沒在見到這兩個人也重點進行了說明。劉世吉說的他們可能上車去檢查的這句話去掉,換上了劉世吉說不清楚。這樣間接的證明他們兩人是私自不上班的,雖然肖遠航去處理事故沒在家,他倆出去幹什麼得和在家劉世吉打個招呼,以便領導有事情的時候也知道他們的行蹤。
肖遠航把送班員老張去他們家中找他們的過程也寫了進去,他沒有肯定的說他們兩人私自不上班結伴釣魚去了,而是借用老張的話表述的,說李國棟的兒子說他爸和鄒叔去太平山水庫釣魚去了,都走了兩天了。也把鄒景林的老婆說他添乘去了的話寫了進去!
當然。在責任認定的部分,肖遠航毫不猶豫把李國棟定為責任者,是他對工作極不負責任才造成的防火電報漏傳達。
在最後部分的處理意見中,建議給予責任者安全監察李國棟行政警告處分!然後打了一個括號,括號裡面標註著,如確實李國棟和鄒景林工作時間外出釣魚,建議給予李國棟行政撤職處分,改職為運轉車長,給予鄒景林行政記過處分!
這份報告不是最終的調查處理報告,是因為胡段長要求肖遠航今天晚上下班之前把處理報告交給他。肖遠航特意為胡寶國準備的,因為李國棟和鄒景林未歸,現在只能寫成這樣。
中午班前肖遠航完成了草稿,下午上班後用20分鐘時間謄寫了出來,他當然不會立即交給胡寶國,而是拿著這份報告去了吳段長的辦公室。既然胡寶國要拿他開刀,他必須得還以顏色,首先就得尋求吳段長的支援!
吳段長看完這份調查處理報告,又問了一下肖遠航細節上的問題。他的心裡就明白是怎麼回事,心中盛怒不已,好你個李國棟和鄒景林,老子把肖遠航安排到安全室是推動和改進安全工作的。你們倆個不但不支援他的工作,竟敢給我出妖蛾子,看我怎麼收拾你們!
吳鳳山抑制了一下心中的怒火,對肖遠航說:“小肖。你就是不說我也知道這幫傢伙想幹什麼,還反了他們呢,這樣。你先回去,等他們兩人來了讓他們到我辦公室來一趟!”
肖遠航一聽吳段長這麼說心裡就有底了,點點頭說:“好的,段長,你把那份調查報告先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