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自己是想幫我。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你說,我的感情能和鈔票劃等號嗎?如果還給他,我心裡是好受了,可又感覺自己吃了虧,畢竟,愛了一場,什麼也沒得到。但如果不還,又總會覺得欠他些什麼……藍顏知己的錢,該不該還?
蘇芩診析
重愛的女人往往都是窮女人愛和錢,永遠是女人最喜歡的兩樣東西。但是很多女人往往又最不願意把這兩樣東西混到一塊兒去,因為女人心裡總有一種感覺:不夾雜錢的感情是愛,夾雜了錢的感情就有了交易的味道。這是女人傻傻的純真——對於自己愛過的男人,希望他永遠只記住自己最純最善的一面。所以,生活中,即便那些嫌棄老公沒錢、沒本事而出門去找情人的女人,最終也未必能從情人那裡得來她想要的鈔票,只因為,一旦遇上了“愛”這種東西,女人會立刻變得“高尚”,甚至搞不清楚自己最初想要的是什麼了!太注重“愛”的女人往往是窮女人,就是這樣的道理!當然,等到愛意一點一點消失殆盡,等到女人有足夠平和的心態回顧總結自己的這段婚外情,她會漸漸失悔自己當初的“傻氣”。就像是來信的這位朋友,既不想成為藍顏知己心目中的“愛錢女”,又不想讓自己在這段婚外感情中一無所得。徘徊在愛己和愛他的心門之間,她遲遲難以抉擇!你問,感情和鈔票能夠劃等號嗎?我得說:當然不能劃等號。但是,如果一個男人願意以愛的名義幫你支付應急的鈔票,那作為女人,不妨領下他的這份好意。因為在男人的心裡,這是他對你的一點補償——
一點只揮霍感情,不付出承諾的補償!不必煩惱“會不會因為收下了他的錢而使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分量被打了折”,因為,他並不是那個能陪你到終點的男人。在他心中的形象得失,並不會影響你今後的幸福!藍顏知己的錢該不該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只有曖昧的情緒,如果你不想在曖昧中越陷越深的話,那麼該還;如果已經有了曖昧的“實質”,那麼還不還隨你。愛可以是無價的,但快樂往往是有價的,他願意為你付錢,證明——你曾給過他快樂的經歷!婚外的感情,不必太計較錢的得失。收下他的錢,誰都無權指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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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把我當成財神爺
我是那種自身條件很出眾的女人,別人看到我,第一反應會說:哦,真是個美女!我跟老公的一段情,牽牽扯扯了有近十年。剛上大學的時候,應友人之約,我利用課餘時間做英語家教,學生是個高三的男生,就像言情小說裡寫的那樣,女老師和男學生產生了戀情。後來,這個男學生,成了我現在的丈夫。過去的事就不多談了。現在,我以陪讀的身份跟著他來到了國外,原本覺得這是幸福生活的開始,但來到這裡,突然發現不是這麼回事:我的婚姻變得很複雜、很荒謬!因為,有了另一個女人的介入!說出來大家可能都不相信,我老公現在和她住在一起,而我則一個人住。有時候我都懷疑:到底誰和誰才是真正的夫妻?誰又是誰的第三者?他去年出來讀書,我以未婚妻的身份在國內等他。讓我無法理解的是:他們在去年便已經同居了。而他在和她同居半年後,還是遵守諾言回國和我結婚,並最終把我帶來這裡。現在,他因為沒有畢業不能全職工作,這幾個月一直在靠我供養。當然,這在我看來都不是最主要的問題。最主要的問題是那個女人很極端、很瘋狂地跑來找我,要求我離婚,否則她就自殺!據她說,很長一段時間裡,她在經濟上資助他,而他在生活上幫助她。她對他很依賴,而且付出了太多,所以不甘心就這樣退出!我的震驚無以言表。面對一個瘋狂的女人和她手中冒著寒氣的刀,我只能答應她的一切要求。可是,離婚絕對沒有想象中那麼簡單,儘管我的老公可能是個垃圾。但他畢竟也花了我很多錢,而且我為他耗費掉了自己最寶貴的青春。我為他付出太多了!現在,面對我的離婚要求,他口口聲聲說“知錯了”,說那個女人不適合他,他依然愛我。但我還怎麼能夠相信他?!因為傷心,我已經有了自閉的傾向,現在既沒法工作也沒法讀書,等於被困在了這裡。他說下個月就離開那個女人,搬來和我同住,找份工作,努力生活,和我做一對好夫妻,明年初一起遞永居申請。當然,擺在我面前的現實是:我們的移民費用他父母無能為力,還得由我家出錢。現在,我連和他同處一室正常說話都有問題,一見他就煩。我本是個溫柔的女孩,在國內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放下一切來他身邊,因為我們認識多年,戀愛、同居、結婚,一切順理成章。但是,現在我最想做的事情卻只是離開他,回國。可是再想想,如果真的離了,之前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