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給你足夠的時間考慮,來人,帶他下去!”
楊豐看著荷蘭使者,高傲地說道.
緊接著一名侍從上前,和外交部的一名侍郎一起把荷蘭使者帶出去考慮了。
實際上就是進行下一步的談判了,但既然皇帝陛下說了三千萬盾的賠款,那麼這個數字就是絕對不允許更改的了,什麼叫金口玉言,皇上說的話哪能更改,這個荷蘭蠢貨如果是跟外交部的人談判還有可能討價還價,但既然是跟他談,那就沒有討價還價的權力了,不過這時候荷蘭也的確掏不出三千萬盾,但這並非不能談判,因為還可以談支付期限,畢竟對楊豐來說,重要的是得收到賠款。
而且他現在也需要荷蘭人的商船幫助他向歐洲傾銷商品,否則只有英國東印度公司這一個合作伙伴終究是不行的,至於他跟瑞典人的環球公司……
瑞典的商船太少了。
查理十二世雖然雄心勃勃地加入海上貿易行列,但他畢竟還是一個新人,更何況正在忙於同彼得戰爭的他實際上也沒有太多的資金。
即便加上大明的遠洋商船,這個環球公司船隊規模,也還是遠遠無法跟荷蘭相提並論。
海上馬車伕可不是吹的,這時候海上跑的差不多一半商船都是荷蘭的,真正加起來得數以萬記,至少在十年內還沒有誰能撼動他們的地位,即便是飛速發展的大明也不行,這個是需要時間積累的。
更何況這時候的海上貿易幾乎都是腦袋別褲腰帶上的,楊豐派往歐洲的天朝號到達歐洲時候,就已經死了十分之一的人,而像逐遠號那樣的死亡率一點都不需要大驚小怪。至少在新式螺旋槳商船推廣開,沿線的貿易據點建立起來之前,大明商人對於跑歐洲還是很難有太大興趣,畢竟他們有東南亞印度和中東東部非洲市場,沒必要非得往歐洲跑。
既然這樣,最好還是重新建立起這條貿易線。
至於荷蘭人會不會答應……
他們沒有討價還價的權力。
東方貿易的幾乎所有源頭全都控制在大明手裡,從中國的絲綢茶葉工業品到東南亞的香料,乃至於錫蘭的咖啡通通都是大明說了算的,大明說不賣給荷蘭人,他們就別想沾這些東西,而沒有他們的商船對大明來說並沒什麼大不了,無非就是少賺點,但沒有這些貿易對他們來說就是生死存亡的大事。
三千萬盾實際上並不多。
荷蘭東印度公司之前最多十幾年的利潤而已,而他們已經經營了一百年,光在臺灣期間鼎盛時候每年透過各種轉口貿易賺取的利潤就不下百萬。
而現在不過是讓他們吐出一部分而已。
楊豐猜的不錯。
很快大明外交部侍郎和荷蘭特使進行了單獨的談判,告訴他三千萬盾是不可能更改,因為這是皇上的金口玉言,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改,唯一能夠談判的就是支付這筆賠款的時間,後者這才明白自己犯了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他不應該直接和楊豐研究這個問題,既然這樣那也就只有談判支付的時間了。
他希望是分三十年,第一批支付兩百萬,但不能算利息。
然而這是不可能的。
最終雙方進行了連續的談判後,最終達成了一個雙方都能夠接受的方案,第一批賠款是五百萬荷蘭盾,或者以目前大明匯率的黃金也可以,總之就是五百萬荷蘭盾,三十多克一枚的大馬劍銀幣需要五百萬枚,這筆賠款什麼時候送到大明財政部,什麼時候大明與荷蘭恢復正常關係,也就是說荷蘭商船可以到大明的控制區進行貿易了。
至於殖民地的移交,這個同樣也必須在這之前完成。
而剩下的兩千五百萬盾,必須在之後十年內支付,可是要算利息的呦!
不過為了顯示楊皇帝的慷慨和仁慈,那些被俘的荷蘭人可以釋放回家,當然,他們得自己派船接走,另外也不是真正的無條件釋放,要知道這些荷蘭戰俘可是大明各處建設工地上的重要勞動力,荷蘭人必須以兩倍數量的黑奴來交換,目前還活著的戰俘,大概加起來還有四萬人左右,也就是說荷蘭人必須拿八萬黑奴作為交換。
好在這個簡單。
非洲就不缺這個,實際上黑奴在東非便宜得令人落淚,在桑給巴爾購買一個強壯的成年男奴也不過才幾十盾,之所以在大明價格比較高只是因為海運死亡率太高。
但荷蘭人才不會管這個呢!
實在不行他們還可以自己動手去抓,反正怎麼也比一個兩百龍元贖金往外買那些戰俘要划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