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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我是一個珥筆

以言論之罪,況且蘇軾所言,頂多也只能算是言語不當,但絕不能以違法論。若開此先例,後患無窮。”

張斐又道:“那司馬大學士又認為,王學士所憂,是否有理?”

司馬光稍稍點頭道:“王介甫所言,有他的道理,這我也認同。”

張斐道:“如果說今日不治罪蘇先生,而到時又發生王學士所憂之事,朝廷又該如何對待蘇先生之言?”

司馬光捋了捋鬍鬚,“由於之前小報很少,所議論之事,也多半是坊間秘聞,朝廷對這方面,未有立法監督。”

“這就是問題所在。”

張斐道:“這兩個問題都說明一點,在這件事上面,其實無具體律例可依,唯一可以扯上關係的,主要就三條律例,漏洩大事罪,造襖書襖言罪,以及指斥乘輿罪。

但憑藉這三條律例,想要公正審理此桉,幾乎又是不可能的。以至於變成現在這樣,這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苦,那最終的結果,就是誰得權力大,就誰說了算。

這不就是司馬大學士所憂慮之事嗎?”

司馬光神情稍稍緩和了幾分,“你是想借這場官司,來完善關於這方面的律法?”

張斐道:“我只會捍衛僱主的利益,至於最終會怎麼判,那是主審官的事。”

司馬光稍稍點頭:“最終判決,還是在朝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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