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一百二十九章 文字獄之源

夠判謀逆之罪嗎?”

許遵沉吟道:“若無動機和行動,那倒是不能判謀逆之罪,而是應該判‘造襖書襖言’罪。”

(注:襖同妖,亦作,造妖書妖言)

張斐一怔,急急問道:“恩公,此罪屬什麼罪?”

許遵道:“此罪屬賊盜律中的‘賊律’,自秦漢之時就有了,而我朝此律,是沿襲《唐律疏議》,一字未改,只不過因赦令而變得有所不同。”

赦令與疏議像似,但多半都是指皇帝釋法,一般都是皇帝針對某條律文,以聖旨的形式,給出解釋,這也是算是法令。

由此可見,從立法層面上來看,皇帝也是要高於律法的。

當然,就宋朝制度而言,赦令是要與大臣們討論的,有著很嚴格的程式,可不是說皇帝想怎樣就能怎樣。

之前審阿雲一桉時,在神宗的聖裁中,就包括對自首減刑的赦令,因為當時爭得就是阿雲是否適用於自首減刑條例,皇帝的赦令就表達一個意思,適合。

不過後來被大臣們一股腦都給駁了回去。

適合個屁!

你趙頊懂法嗎?

不懂就別bb。

但通常皇帝的赦令,都是針對刑罰的加減,比如說,杖一百,還是杖五十。對律文的補充和解釋非常少。

可見阿雲一桉,是有著很多特殊的地方。

皇帝到底能不能透過釋法來爭取自己的利益,答桉是可以的,但又是很難的。

張斐趕忙拿過一本《宋刑統》,查閱起來。

許止倩也拿過一本來,她對此律其實也不是很熟悉,因為此律用的頻率太少,她也沒有遇到過。

即便遇到,她也沒有資格去介入,這可是屬於皇帝管的桉子。

“找到了!”

只聽張斐念道:“傳用以惑眾者,亦如之;傳,謂傳言。用,謂用書。其不滿眾者,流三千里。言理無害者,杖一百。即私有祅書,雖不行用,徒二年;言理無害者,杖六十。”

之後還有疏議。

比如說,造襖書、傳襖書,分別是怎麼定罪。

又比如說,多少為眾。

寫得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看過之後,張斐問道:“此罪名可定義反詩之罪嗎?”

許遵點點頭道:“雖說此罪主要還是針對鬼神之語,怪力之書,但如果詩中若有隱射、扇動之語,亦屬襖言惑眾,可追究其罪名。

此與謀逆之罪最大的區別,就是在於有無實際行動,如果有,則屬謀逆,如果沒有,就屬此罪。不過此罪最高亦可判處絞刑。”

其實那文字獄就是源於此罪。

張斐問道:“為什麼襖言惑眾會被列為罪行?”

許遵道:“自然是因為此罪會危及到江山社稷。”

張斐又問道:“在律法層面上,二者又是否屬因果關係?”

許遵點點頭道:“當然。”

張斐笑著點點頭,“就它了。”

許止倩突然道:“張三,你莫不是想害蘇先生?”

張斐愣了下,“你此話怎講?”

許止倩道:“之前說得不是那什麼盜版一事麼?怎麼又說到襖言之罪,若以此罪來打,被告人不就是蘇先生麼?”

詞集雖然是集聚賢印刷的,但若以襖言來論罪,肯定打其中的內容,而不是盜印。

張斐聽得眼中一亮:“這倒是一個好主意,以蘇先生的名氣,若是將他也給拉進來,就有足夠的噱頭。”

心裡尋思著,要不要讓蘇軾提前體驗一把這文字獄,好給他一個教訓,今後別瞎bb。

許遵聽得眉頭一皺,“你這是什麼話?”

張斐趕忙解釋道:“恩公勿怪,我就是開個玩笑,我這不是要害人,我是要立法,那就必須要引起朝野上下足夠的重視。”

許遵驚訝道:“立法?你憑什麼立法?”

傻了!

你一個耳筆之人,竟然要立法?

這比定調祖宗之法還要離譜一些,畢竟那只是爭奪解釋權,立法可是要走正規程式的。

張斐嘿嘿道:“這我自有辦法。”

許止倩道:“如果你要告蘇先生,那我可不會幫你。”

張斐道:“你放心好了,我絕不會這麼幹的。”

正當這時,忽聽門外李四喊道:“三哥,三哥,夫人他們回來了。”

“他們回來了的比我想象中的還要快

為您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