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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七章 法與現實

道:“必須讓他們賠禮道歉。”

張斐瞧她一眼,沉吟少許,點了下頭,拿著木槌一敲,朗聲道:“經過本庭長和極為助審官的商量,首先,曹警司所為,是完全合法合規的,且秉承皇家警察的精神,也就是為陛下捍衛子民的權益。

而被告孔泰、孫晟二人在街邊尋釁滋事,驚擾市集罪名成立,但由於他們的舉動未有引起多數人恐慌,屬情節較輕,故判處其二人勞役七日,以示懲戒。

此外,雖然韓冬娘是一名歌妓,哪怕在她的工作當中,可能需要陪酒,但她亦有捍衛自己尊嚴的權力,尤其是當時案發地點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而孔泰、孫晟二人的行為,已經嚴重威脅到韓冬娘,以及可能會給韓冬娘今後的生活帶來困擾,故此二人必須向韓冬娘公開道歉,澄清此事,以及賠償此案給韓冬娘帶來的一切損失。”

他還是強調了地點,是在街邊,而不是在萬花樓裡面,在青樓裡面,拉拉扯扯,這根本就無法判罪,宋刑統對於歌妓的保護,也是要到傷害和陪睡這個地步上。

孔泰當即叫嚷道:“士可殺不可辱,老子絕不會向一個歌妓道歉。”

張斐瞧他一眼,微微皺眉,心想,明明是你侮辱別人在先,你還能理直氣壯?

可也正是這個疑惑,令他突然想到,這可是古代社會,他的這一句話,可能也會贏得不少人的支援,到最後可能還真的難以執行,沉吟少許,道:“雖然你是被告,但是你的意願,皇庭亦會給予充分考慮,如果你實在是不願意公開道歉,也可再以七日勞役代替。”

孔泰道:“我寧可再勞役七日。”

孫晟立刻道:“我也是。”

“那好!”

張斐道:“基於二位被告的強烈意願,本庭長改判他們去南街倒糞半月,以及賠償韓冬娘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什麼?去去南街倒糞?”

“庭長,我!”

“退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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