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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六章 稅戰(二十)

算違法。試想一下,如果朝廷決定停止販賣官鹽三年,且不修改鹽法,導致天下人都病了,天下郎中開出的藥方都是鹽,那這些郎中到底是販賣私鹽,還是在賣藥。”

齊濟忍不住道:“你這是強詞奪理,朝廷為何會禁止販賣官鹽?”

張斐道:“那我換一種說法,如果朝廷規定每斤鹽五貫錢,導致不少人吃不起,結果都生病了。郎中開除的藥方是鹽,並且以普通藥物的價格賣給患者,是販鹽還是賣藥?”

齊濟不做聲了。

張斐環目四顧,朗聲道:“諸位不要忽略一個事實,就是當趙知事指使王洪進販鹽去許州時,當地許多地方都嚴重缺鹽,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

就是因為當時許州官府突然抬高鹽價,以至於販鹽者需高價賣出從官府手中所得之鹽,才能夠賺得利潤,而由於價格過高,導致許多鄉民是無力購買鹽,又導致販鹽者見這些地區都無利可圖,索性就不在這些地方售賣。

可眾所周知,這鹽和糧食是一樣的,缺少鹽,這人立刻會患有疾病,可能都活不下去。有道是人命關天,法不應該高於人命,根據史書記載,任何高於人命的法,都是惡法,也不會有人遵守。

基於這一點,如何判定這是私鹽,還是藥,其實很簡單,就是辛勤勞作的尋常百姓都能買得起生命所需之鹽,那麼官鹽之外的鹽就是私鹽,是違法的,但如果百姓們都買不起生命所需之鹽,那麼官鹽之外的鹽就是藥,是合法的。”

蘇轍看向齊濟問道:“王洪進的私鹽都是賣去了許州嗎?”

齊濟道:“我們查到的私鹽,都是賣去許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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