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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九章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決,但是根據以往的案例來說,這是被允許的。

只是說,我們檢察院並不這麼看,我們認為在此案中,更應該遵守法律原則,故此我們檢察院控訴的是此判決無效,而並非是指妙空與柳秦氏就是無罪的,只是要經過重新審理,也許最終也可能判他們有罪。

當初也正是考慮到這一點,故此公檢法才有上訴制度,百姓若是不服,只要提出合理證據,就可以從縣城一直打到京城來,甚至告到大理寺、審刑院去。”

趙頊點點頭。

張斐又繼續道:“此外,臣還認為,如果齊庭長因為此事受罰,亦或者致仕,將會對公檢法制度造成很大的衝擊,這才是一個錯誤的決策。”

趙頊問道:“這又是為何?”

張斐道:“如果這樣的話,試問哪個庭長還敢輕易地做出判決。我們公檢法是要求,就是必須要按照制度來審理,也就是說只要是依法判決,即便有爭議,即便最終自己判決被推翻,都不能定義為有罪,甚至於都不能定義為過失。

記得臣當時去到河中府審理的第一個案子,就是重審了媯鄉弒母一案,雖然臣的判決跟蔡知府的判決有很大的出入,但是也並沒有說引發爭議,河中府的百姓,也沒有認為蔡知府的判決就是錯判,就是徇私枉法,真不知道為何在京城就鬧得沸沸揚揚。”

說得好呀!

趙頊心裡默默為張斐點贊,又瞧了眼兩邊的大臣,見他們神情尷尬,其實大家都明白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跟司法無關,純屬政治手段。

趙頊也不談及這話題,又問道:“那張檢控認為這個原則是否該廢除?”

張斐道:“此乃立法會職權,檢察院不敢逾越。不過在臣個人看來,廢與不廢,其實都有道理,就看朝廷是希望寧錯殺百人,而不放過一人,還是寧放過一人,而不是錯殺百人。”

司馬光只覺這話有些怪,道:“你說得不對吧,應該是寧放過百人,而不錯殺一人。”

張斐笑道:“可是針對這個原則,那就是寧放過一人,而不錯殺百人。到底鄧御史所指的‘縱妻求淫’,只是極少數的百姓,而且根據當下的法律原則,妻子如果被迫販淫,妻子是可以直接上訴的,這已經是被允許的。

但若廢掉這項原則,前去官府告狀的,只怕會是縱妻求淫的數千倍之多,再加上,很難去證實,當男女共處一屋時,他們到底有沒有通姦之實,到時肯定會出現更多冤案,此案已經說明這一點,柳秦氏、柳青在這過程中都遭受到不白之冤啊!”

趙頊笑著點點頭,又向富弼問道:“富公怎麼看?”

富弼道:“老臣倒是認為沒有必要廢除,正如方才張檢控所言,一直以來,朝廷並沒有明文規定司法官員可否破例判決,但是這種情況,一直都有發生,有些判決是對的,但也確實製造出一些冤案。

臣認為,可以採納張檢控在庭上提出的觀點,作為破例判決的原則。也就是,破例判決必須是要基於捍衛此例的立意。

如果有此原則的話,司法官員就可以更加合理的運用這項原則,既能避免冤案,又能捍衛禮法。”

趙頊點點頭,目光一掃,朗聲道:“朕也認為齊庭長在此案中並無過失,檢察院也不過是秉公執法,另外,朕也非常認同張檢控之言,倘若讓齊庭長致仕,只會破壞公檢法的制度,故此,齊庭長繼續在祥符縣留任,朕也希望齊庭長能夠繼續秉公執法,為百姓伸冤。”

“陛下聖明。”

司馬光、文彥博、呂公著他們趕緊站出來,心裡著實鬆了口氣。

呂惠卿他們也只能悻悻作罷,他們也只是照例踩上一腳。

這來個專業人士,就沒爭了,討厭。

這時,一直沉默的王安石突然站出來,道:“陛下,在臣看來,此案的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如柳青這樣想要考取功名的讀書人,若無家庭支援,是難以維持自己的生計。”

趙頊愣了下,忙點頭道:“卿言之有理,不知卿有何良策?”

王安石道:“其實這個問題不但存在於讀書人中,也存在於朝中,許多官員若失去俸祿,只怕也難以維持生計,故此臣當初才提出事業法。臣以為此法亦可用於讀書人。”

革新派踩齊恢,那屬於日常操作,他的心思可不在這上面,他是想著利用的官司,來推行自己的事業法。

趙頊道:“卿的意思是,如事業學院也招收這些讀書人?”

王安石道:“未嘗不可,只不過事業官署是以自我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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