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從目前情況來來看,極有可能是兩人或兩人以上,也就是說,一人在網咖裡放錢,並沒有離開,而是在網咖裡留下來,看著姜鐵拿走錢,而另一人在外面打電話通知姜鐵讓他去拿錢。
如果這個情況成立的話,離開的人未必是嫌疑人,而留下來的人也未必不是嫌疑人。
林小冬很佩服雍庸的縝密,想了想,又道:“能不能查到這個固定電話的位置?”
雍庸點了點頭:“號碼我看過,是一個IP公用電話,位置是肯定能找得到,只希望那裡能有攝像頭拍下這個人的面目了。”
調查在進行之中,很快找到了那個公用電話亭,令人驚喜的是,確實有一個攝像頭,雖然沒有拍到此人的正面,卻為雍庸提供了一個證據鏈,因為這人在影片中的衣著帽子與網咖監控裡的人物並無重疊,而從時間段來看,打給姜鐵電話的時間,在那隻手扔出塑膠袋的時間只間隔了半分鐘,而幾乎就在那個時候,網咖裡並沒有人結賬離開。也就是說,嫌疑人之一,就在網咖之內。
這就為雍庸的調查提供了方向,他動用了自己的關係兵分兩路進行調查,一組挨個排除網咖的登記資訊,一組沿著公用電話前後那人出現的軌跡來判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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