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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吃人事件

(本章吃人事件,有疑惑者可度娘查詢,因為揭露的是段不為人知的歷史,所以略有更改,請見諒)

人都救醒之後,鎮子上結果還熱鬧了起來,兩三百個人扎堆的扎堆,聚會的聚會,反正對此眾說紛紜,也不回去睡覺也不散開,張世宏和我們商量之後,只能安撫他們說明早上市裡會派人來解釋,人群這才漸漸散了——背過人之後,他打電話通知了康定市政斧,把事情說明了一下,實在被逼沒法,只能把我的解釋給拿了出來。

當時我的意思是說,這件事可大可小,大的原因是畢竟很多人受了波及,而小的原因則是沒有人員傷亡,大不了說是集體夢遊,至於理由…乾脆就說是外形隕石墜落到附近,散發的奇怪氣體造成的好了。

嘿,沒想到我這鬼扯到真成了官方通報的說辭,把這件事真就給糊弄過去了。

這些不說,只說事情結束後已經凌晨三四點了,我們乾脆就在旅館開了房間,然後也不睡,聚一起聽瀟郡把她所知道的一切給說了出來……

要說這個海因裡希教授和他女兒的事情,首先,不得不提到近代史上被成為歐洲頭號殺人魔的阿明-邁維斯食人事件。邁維斯是德國人,現年44歲,現在仍然被關押在德國的監獄裡,被判終身監禁,他的食人事件於2001年公諸於眾,並且成為了當時歐洲最大的話題之一。

事情首先得從他2001的網站廣告說起,當時,邁維斯在網站上以‘肉與骨’的名字釋出了帖子,稱自己想找個自願被殺並且吃掉的人,體格健壯,年紀18-30歲之間。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居然至少有280人對此做出了回應,其中200人聲稱願意被他吃掉,30個人願意下刀殺人,10人表示想參加觀看。

最先對邁韋斯的廣告作出反應的人中,有一位網名叫馬蒂奧的義大利人,邁維斯被捕的供述中對法官直言道:“馬蒂奧希望我用火把他的****燒掉,他還希望我用皮鞭把他打死,我發現這個人有點怪,就將他放棄了。”在聖誕節,邁韋斯與一位聲稱可以提供一名男孩的男子取得了聯絡,但幾天後,此人打了退堂鼓。邁韋斯回憶說:“他說,他想在俄羅斯東正教的宴席上被吃掉。聖誕節過後,我進入他的網站,但他沒有回覆,或許他真的被吃掉了。”

邁韋斯還提到了另一位網友,此人家住德國南部,“他希望我用一輛運牛的卡車去接他,象殺豬那樣把他殺掉。我告訴他坐火車到我這裡來,我到車站接他,然後一起到我的屠宰間。他希望我穿著橡膠靴,我們見面後,他親吻了我的靴子。正當我準備殺他時,他突然不幹了。我們互相開起玩笑,然後一起喝啤酒,吃比薩餅。”

2001年3月,一個自稱名叫布蘭迪斯的柏林男子與邁韋斯取得聯絡,說願意讓邁韋斯吃掉。邁韋斯喜出望外,馬上請他來到家中,商量如何結束他的生命,他們還商量用攝像機把一系列殺人過程都錄下來,用以留念。

邁韋斯領著布蘭迪斯穿過鋪著亞麻油地氈的走廊,向他展示了自己精心設計的屠宰間。這是一個在二樓的狹窄的無窗房間,天棚上有一個肉鉤子,牆角放著一個盛放受害者的籠子,牆上斑斑點點的。兩名男子在床上嘻鬧了一陣子後,一起來到廚房。隨後,布蘭迪斯吞下了20片安眠藥,喝下一瓶烈酒,向邁韋斯點頭示意:可以動手了。

邁韋斯首先用一把屠刀切下了他的yang具,隨後將布蘭迪斯綁了起來。邁韋斯將布蘭迪斯的yang具切碎,拌上大蒜,用油炸成一份小吃。按照他的說法是先享受了這頓美餐,之後,邁維斯把43歲的布蘭迪斯拖到放滿熱水的浴缸裡,失去知覺的布蘭迪斯在裡面躺了近10個小時,直到血流光才死去,與之同時邁維斯則在他旁邊守著,捧著本小說讀得津津有味。

當然,這次肯定不是看的流雲飛渡的《神鬼再現》了……

凌晨4點15分左右,布蘭迪斯徹底死亡,瞳孔放大,於是他便把屍體拖到了自己的屠宰車間,一面聽著隨身聽裡的音樂,一面從布蘭迪斯身上切下了65磅左右的肉,分成無數小袋後藏進了冰窖和冰櫃裡。

這之後,邁維斯感覺到了飢餓,於是他把布蘭迪斯的頭砍了下來,本來想要用微波爐打熱,在發現微波爐太小放不下整個腦袋之後,他選擇了生吃。

“我先用小刀慢慢把他頭上附著的肉和皮切下來,剔出來慢慢一餐盤的肉,不過頭皮位置的肉我都沒有要,因為我覺得毛髮在喉嚨中會讓我感到難以下嚥,剔乾淨之後,我把他的上下顎連線的筋切斷,單獨把上半個頭帶回了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