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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來信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村子裡都是風平浪靜的,因為家家戶戶都忙著種地,也沒時間搞東搞西。

沈月華養好身體之後,就跟著一起下地,體力勞動讓她身體疲憊的同時,也沒有心思亂想別的事情,如此一來,時間很快就到了六月。

東北的春天很短暫,基本上冬天過去之後,兩個星期左右就是炎熱的夏季了。

沈月華也脫掉了棉衣,穿上了長袖。

地裡的重活也幹得差不多了,日子又清閒了起來。

沈月華還惦記著張建斌寫的信。

只是,或許是張建斌急著去打仗的緣故,這封信並不是他抵達部隊的時候寫的,而是去了戰場之後抽空寫得。

輾轉發了過來,也就過去了一個月的時間。

沈月華這一天下午,待在房間裡縫衣服,就聽到外面傳來了砰砰的敲門聲,她差點戳到了自己的手指,好在反應快了點。

她放下衣服和針線,走過去開門,就看見張建躍站在外面,小小的身子仰頭看著她,笑眯眯的說道:“四嫂,四哥來信了,娘說這是專門給媳婦兒的,就讓我拿過來給你看。”

沈月華吃了一驚,接過他手裡的信封,笑著說:“多謝六弟了。”

張建躍搖搖頭,揮手說了再見,就跑的不見了人影。

沈月華轉身關上了房門,看著手裡的信封,心跳開始加速起來。

說起來,她跟張建斌也只相處了半個晚上的時間而已,但是對於這個男人,卻是印象深刻的。

她住在張建斌的房間裡,之前打掃屋子的時候搜出來了,張建斌以前用過的東西,其中有他的舊衣服,還有舊課本。

她原本以為像張建斌這樣中途輟學不念書的男人,字寫得肯定不怎麼好看,但是開啟了書本之後,卻發現完全不是她想的那麼一回事。

張建斌的字寫得特別好看,書寫風格自成一派,有點行書的風範,一筆一劃都寫的格外的大氣鋒利,比她的一手楷書寫的還要好看。

這樣的字,在這樣的年代裡,也是佼佼者。

她覺得吃驚的同時,也問過張建軍,才知道張建斌這個男人,雖然上學的時候調皮搗蛋,但是卻特別喜歡練字。

當時家裡沒錢買紙和筆,他就在垃圾堆裡找廢舊報紙來練字,用的都是沾水的筆,他的鋼筆字寫的好看,但是毛筆字,才是寫的讓老師都讚歎不已的。

沈月華看著信封上面,凌厲的行書字型,臉上便露出了笑意來。

她小心的撕開了信封,從地面倒出了幾張信紙來。

寫在最開頭的話,就是:吾家嬌妻月華親啟。

沈月華臉紅了下,逐字逐句的看了下去。

上面先是表達了一番張建斌的歉意,說道他因為要打仗和當兵,所以不能在家裡久留,請她不要介意。

接著又寫到了身為軍人,他是樂意於去戰場揮灑鮮血的,當然了,他會保重身體,不會冒進行事,會小心不讓自己受傷。

中間是部隊裡的一些趣事,只是一些搞笑小段子,讓沈月華看的撲哧一笑,但是卻不涉及一丁點的軍方內容。

之後的部分,是關於張家人的介紹,寫到了踏實肯幹的張建國,老實不管事的二哥張建偉,以及有些滑頭儘量不要招惹的三哥張建業。

其中還寫到了幾個跟張家親近的親戚。

沈月華看的心頭一熱,說起來在上輩子她也收到過張建斌寫的信,但是她當時恨他恨得要命,那些信更是看都沒看就直接撕了或者是扔了。

現在想來,那些信差不多都是厚厚的一沓,估計也是寫著家裡人的介紹,讓她能夠在家裡好好地生活下去。

沈月華心說:張建斌是一個好男人,至少對自己很好,而且軍人這個職業,頂天立地無愧於天,在這個時代,算是最體面不過的了。

而在信的末尾,就是一首張建斌自己寫的情詩,寫的直白但是讀起來卻是朗朗上口的。

沈月華在最近這個月,每天都會看書讀報紙,家裡的書更是翻了個遍。

倒不是看那些小學初中的課本,而是想要看看張建斌這個人的成長曆程。

她知道張建斌在語文和數學這兩門課上,是學的最好的,當初學習成績也不錯,至少在班裡是名列前茅的,後來也是他自己看著家裡負擔重,才沒有繼續唸書的。

她也讀過張建斌寫的作文,都可以看出張建斌的文采不錯,小學的時候字就寫的規整,等到了初中之後,寫的作文讀起來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