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容繼續道:“娘嫁給父親前,祖母與父叔不過守著十餘畝良田又一處鄉下宅子為生。娘嫁給父親後,陪嫁了石臺縣的三進宅院,沈家才搬到了縣城居住。孃的嫁妝又是豐厚的,外祖母就只得她一個寶貝女兒,整個石家的家業都給了娘,要說二嬸不眼饞那也是不可能的。二嬸嫁到沈家,她才有多少嫁妝?良田半分無,豆腐鋪子一家,動不動還哭窮,一家上下吃的、用的全是我娘陪嫁鋪子、田莊的收益。但凡得個好的也成,可她暗裡挑唆著沈寶與我爭,哥哥在世時,沈賓也最愛與哥哥爭搶……”
這些話,她是從前世記憶裡知道的。
也正因為如此,本尊才處處與沈寶爭搶。
結果,世人不說沈寶強勢,偏說本尊是個掐尖要強的,這樣的名聲還不是二太太李氏故意使壞傳出去的。
沒了親孃的姐妹,手頭又有亡母留下的豐厚嫁妝,就好比一隻肥羊生活在虎視眈眈的狼群之中,潘氏不動心?這不可能。便是二太太也是動心的,恨不得把石氏留下的嫁妝都變成她的。
石家當年可是石臺縣數一的富戶,而她的外祖母石吳氏年輕守寡,膝下只得石氏這麼一個寶貝閨女,原想招贅,可石氏一見沈俊臣誤終身,直鬧得非君不嫁的地步,而沈俊臣原是家裡的長子,加上是石臺縣小有名氣的秀才,沈老太太說什麼也不肯讓兒子入贅。
兩位老太太都是年輕守寡的節婦,一個堅持要招贅,一個非不許兒子招贅,沈老太太跑到石家去大罵了一場,原以為婚事就要黃了,沒想石氏竟自兒個跑到沈家鎮,哭鬧著再不肯回縣城。
石吳氏實在頭痛,哪有大家千金不顧名節自己去婆家住一宿的,這一住,石吳氏被迫同意了二人的婚事。
石吳氏遂將石氏嫁給沈俊臣為妻,婚後一年就生下了長女沈宛。沈宛不足半歲,石家發生了一場火災,石吳氏命殞其間。
石家沒人了,石氏生為獨生女自要給石吳氏守孝,就帶著沈宛回到縣城居住,不到一月,沈俊臣就以要入府學讀書為由搬到了縣城,最後沈老太太又以要陪石氏為由也搬進了石氏的陪嫁三進院子。沒多久,沈俊來夫婦也搬進去了……
時間一長,石氏的陪嫁宅院掛上了“沈府”的匾額。
絮叨之間,沈容突兀地問道:“奶孃,從小到大,聽孃親常提外祖母,卻從未提到過外祖父,你見過我外祖父沒?”
石媽媽是石氏的陪嫁丫頭,被沈容一問,立時道:“五姑娘,奴婢七歲時被賣入石家做丫頭的,只依稀記得家裡兄妹多,養活不了,那時候太太五歲,奴婢是陪著太太一起長大的。我只聽石家老太太唸叨過老太爺,石老太爺是個商人,家裡的兄弟多,上有繼母當家,下還有嫡弟、庶兄五人,有的是書呆子,有的就會混吃白喝,只得老太爺一個支撐門戶、賺錢養家。
老太爺原打小便與我們家老太太情投意合,偏生繼母使壞,硬是另給老太爺說了一門親事,老太太只得委屈做了貴妾,老太太是個要強性兒,那年老太爺要跑船出海,知道老太太有了身子,擔心她受嫡妻刁難,又怕她被兄弟欺負,悄悄拿了一筆銀錢,讓老太太回家鄉石臺縣置一份產業。
唉,老太太十月懷胎,沒想產下一個女娃,她一直盼著老太爺來接她,可這一等便是好幾年。後來等不住,著人去錢塘打聽,幾番打聽,才知道老太爺幾年前出海運貨遇上了大風浪,船沉人亡……”
- - - 題外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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