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小時候我回外婆家住的夏天裡發生的一件事,當年我七歲。
外婆的家在一個普通的小城市裡。小城市和大城市不一樣,日出而做日落而棲是大多數人的生活習慣,夜晚來臨的時候家家戶戶多是閉掩著門在家裡看電視,度過剩下的一點時間,然後上床睡覺。
即使有人是夜貓子,人數也不多,聚集在專門劃分出來的夜市攤上,喝酒,燒烤,划拳。到凌晨2時,這樣的聚會也結束了。
小城市的人們比較淳樸,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還沒有那麼冷漠,每個人都關心著自己的鄰居,噓寒問暖,慰問關切。
只有一戶人例外。
說是一戶人,其實是隻有一個人。
這個人就住在街尾的最後一幢房子裡。當年遇到他,是我為了撿一隻打歪了的羽毛球而進入了他的院子裡。
我說過,我與生俱來有特殊的能力,這種能力使我的眼睛經常能看到別人看不見的東西。而這種東西,並不侷限在鬼魂之物。
進入這間房子的時候,我便感到一種很不自在的感覺,可是卻說不出來。
我在房子的前門院子的角落發現了我的羽毛球,因為從小便見多了這些東西,我的父母們也千叮嚀萬囑咐若是見了什麼東西,也不要輕易的告訴別人,更不要多管閒事。於是我並不打算研究院子,撿了羽毛球便想退出來。
結果在這時候,我發現院子裡有一處不妥。
是一個小土堆包子。
土包的泥很鬆散,似乎是在匆忙間隨意的堆砌上去的。堆上去的土塊落下來,壓彎了旁邊生長著的一顆小草。一隻小狐狸在小草間不斷的啃食著什麼,發出悉悉索索的聲音。
狐狸怎麼會吃草呢?
好奇間我就走了過去。
被驚動的小狐狸撒開腿跑了。
它的身體掩映住的一部分露了出來。
是一截白白的人指節骨!
我嚇了一跳,當時就發出了驚訝的‘啊’叫聲。
我的聲音一落,房子裡就傳來椅子腳在地板上挪動時的尖銳聲。
糟了,驚動了屋裡的人。
難道這是一間發生過兇殺案的屋子嗎?
當時我的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不管這指節骨是誰的,不管泥地下是否藏著屍體,我都要報打110。
可是沒等我走出那房子的院子,房子的主人已經走了出來。
他叫住了我:“喂!”
他的聲音很粗,很沉。
不知為什麼,我沒有不管不顧的衝出房子。也許是因為我自恃能力,也許是因為我看到了他身上的一個東西。
一個白白的,如煙霧狀的影子。可是,那團煙霧卻不會散去,只是緊緊貼在他的背後,隨著他的走動和移動。
一般人的背後不會跟著什麼東西,假如是不幸衝撞了什麼,靈魂也是呈現灰色或是黑色的影子。極少數為白色,至少,我從未看見過。
我的心底裡登時出現了好奇,好奇掩蓋了恐懼,我就定了下來,詢問似的望著他。
“那是人的手指。”我說,當時我的語氣也平靜得不像一個七歲的孩子,“你殺了誰。”
那人看到我的表現,竟然也不奇怪。
他發言,嘴唇在動,聲音卻並不是從唇裡發出的。我仔細的觀察幾遍後,才確定那聲音是來自他背後的白色虛影。
“我沒有殺人。”他說,“那是我的手指。”
“你騙人!”我道。
“沒有騙你。”他見我不信,緩緩的舉起了右手。他的右手上,五個手指齊齊整整的長在那兒,半點沒有缺損。
“我知道你能看得見我,但是——我並沒有殺人。”
虛影說著,他指揮自己的左手拿出了一把鋒利的砍刀,往自己的右手臂上狠狠的切了下去。
噗哧。
手臂滾落地上,鮮血噴湧。
然後,不到一分鐘,在他已經被砍落的臂膀斷口處,又重新長出了新的手臂。
原來,那個人已經半化成妖怪的體質了,所以才會俱有重生的能力。”
我當時震驚了,從來沒見過妖怪的我不知該作出何種反應。
等我回過神來,我發現自己已經走在回外婆家的路上。
路上不知何時多了一個24小時便利店,當我走過門前時,那個自己感應廣播說了句“歡迎光臨”後,我才反應過來。
便利店門前有一張長長的木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