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雖然養豬的人家不少,但大多隻養一兩頭,還都要養到年底才願意賣或者殺,那些當兵的吃一回肉又少說要買幾十頭,除了年底根本就沒處買!
就像吃菜,他們當初都是自己種了才有的吃的,可惜豬吃太多又太髒,軍營里根本就沒法養。
小鎮往南馬車走一天就有個大城,是府衙所在,因為有兩條大河在此相交還非常富饒,高震在府衙北面買了一塊臨河的貧瘠的山地,僱了一些沒活幹的人開始養豬,不得不說他的想法是正確的,第一年,他就出欄了上百頭豬,狠狠地賺了一筆,甚至就連平常清理出來的豬糞,都被周圍的百姓搶著幾文錢一擔買走了——這可是上好的肥料!
高家越來越有錢了,大毛雖然還在鎮上賣肉,但四毛卻去了城裡的書院唸書,就連二毛都嫁給了城裡一個酒店老闆的獨子。
眨眼間,譚春娟再嫁已經二十年,又到了快過年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