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春娟搬到高震房裡之後沒多久就過年了,高震買了很多年貨回家,而這無疑是譚春娟長這麼大過的最豐盛的一個年。
大毛這時候早就爹長爹短地整天跟著高震了,二毛什麼都學哥哥,自然也叫了爹,於是在一起不過一兩個月的一家人,竟然顯得無比親密。
大年夜,高震給了大毛二毛每人十八個銅板的壓歲錢,突然又道:“大毛二毛的名字要不要改改?開了年大毛要去唸書,總不能一直叫這個名字。”
“什麼?”譚春娟震驚地看著高震。唸書?那可是燒錢的玩意兒,高震竟然讓大毛去唸書?以前姚天豪這個親爹都從來想不起這件事!
“大毛不是很喜歡學東西嗎?”高震反問。
“爹,我只要學會算賬就行了,好幫你算錢,不用去唸書。”大毛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時候過的太苦,他小小年紀就學會了看人臉色,說話總能說到別人心坎裡。
“你娘也不懂什麼,你要學東西還是去學堂更好,就這麼定了。”高震拍板決定。
於是等過完年,被養胖了很多的大毛就改名為高江,然後穿著新衣服進了鎮上的學堂,他剛去的時候,幾乎沒人能把他和以前那個姚大毛聯絡起來。
大毛在學堂學了三年就回家了,不是高震不讓他去讀了,而是他自己本身就沒有這個天分,相比於拿著軟趴趴的毛筆筆畫之乎者也,他更喜歡把玩高震的那些刀,甚至喜歡處處學著高震的行事作風。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看著越來越像高震了。
十二歲的大毛開始跟在高震身邊賣肉,同時飛快地往上竄個子,等他十五歲的時候,他雖然看著還算瘦小,但已經可以獨自開始賣肉了,也是這年,譚春娟在相隔三年後生下了高震的第三個的孩子,這回又是一個女兒。
那些說高震會斷子絕孫的謠言早就已經不攻自破,高家人甚至過的比鎮上大多數的人更好。
當然,高震其實從一開始就不在乎外頭的那些謠言,眼看著大毛已經能獨自賣肉,他倒是有心要做一些別的生意。
高震當年離開鎮子去流浪的時候才□□歲,而他能活下來,完全是因為被軍隊裡一個伙伕救了,他一開始在伙房幫著燒火做飯,等十六七歲的時候就去當了兵,還參加了幾場戰爭,只是他雖然有一身力氣,脾氣卻不太好,也不會跟人拉關係,所以一直都混的不怎麼樣,後來眼看著升遷無望,又惦記著當年堂叔一家把自己趕出家門的仇,乾脆就回到了鎮子上。
不管是高震的祖父還是爹孃,都死的非常快,基本沒花銀子在治病上,高家當時自然很有些家底。在高震父親死後,他祖母手上的錢別說把他養大了,就算讓他吃喝不愁過一輩子都沒問題,正因為這樣,當年他祖母甚至是願意免費把鋪子給他堂叔一家用的,只要他堂叔一家能護著他們一點,然而他堂叔一家並不滿足於這一點,硬是將他和他祖母兩個人趕出了家門,害的他祖母凍死在破廟裡。
高震一直惦記著要報仇,回到鎮上之後就把他堂叔一家狠狠地打了一頓,並且就像當初他堂叔對待他和他奶奶一樣,將他們趕了出去<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他的堂叔一家被趕走之後日子過得很淒涼,高震一直都知道,樂見其成,他的堂叔一家在外面說自己的壞話,說自己克父克母,這些高震也都知道,卻沒當一回事。
賣肉的日子比當兵舒服多了,至少天天有肉吃,高震就在鎮上安了家,後來年紀漸長,還花錢買了個婆娘回來打算留個後。他買的婆娘是大戶人家的主母賣出來的丫頭,長得非常漂亮,卻不是個能過日子的人,一直嫌他粗鄙不說,還哭哭啼啼地不讓他睡,他懶得哄人又做不出打女人逼女人的事情,後來乾脆就只當家裡多了個吃白飯的了。
結果半年過去,這個女人以前的主家的少爺竟然找來了,原來這個女人找機會給跟自己有私情的少爺去了信,那個少爺還惦記著這個美貌丫環,就找來了。
高震收了那個少爺給的錢,就讓這個少爺把女人帶走了——那個少爺給的錢不少,他反正不虧。
那個女人不見了,外面的流言就越來越多,很多人都覺得是高震把自己婆娘弄死了,他也懶得管,因為他覺得家裡放個女人挺麻煩的,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日子舒服。
一眨眼,高震就這麼過了七八年,卻沒想到某一天自己正在賣肉的時候,竟然會有個女人衝出來主動提出要做他的婆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