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上班,那怎麼行?”
“這是必須的。”
靳媛的語氣很強硬。
“為什麼是必須的?昨天我們說的時候,可沒這一條。”
“要不然你們怎麼培養感情?再說了,你那份成天和屍體打交道的職業,你不覺晦氣嗎?我記得你是輔修過工商管理的對吧,所以,只要你肯用心學,沒有什麼是你學不會的。重點,如果你連這麼一點小小的讓步都不肯,那就是你沒誠意的表現。”
女強人就是女強人啊!
她啊,把如意算盤打的可精了,既想讓女兒不離婚,還想把她拐進酒店幫忙。
這是想一箭雙鵰啊!
蕭璟歡悶悶想了一陣子,心思轉了好幾轉,最後看了一眼父親,再一想這些年父親過得是何等的淒冷,又想到自己那麼不孝,這幾年因為失戀,因為興趣,少有陪他的時候,幾番考慮之後,最終還是點下了頭:“行!”
“那就白紙黑字寫下來。”
靳媛的習慣是,凡事用合同來解決問題。
蕭璟歡並不意外:
“我也得另外加一個條件。”
“說。”
“這半年內,我和長寧結婚這件事。誰也不許捅出來。時期到了,媽,您得履行承諾,不能反悔,您要是敢反悔,那我也會反悔。再有,半年之後,要是提出離婚的人是長寧哥,你們就不能再強加干涉……”
靳媛笑了一個,顯而易見,這丫頭並沒有放棄這個想法。
不過,她沒揭穿,只是轉而看向靳長寧,問:“阿寧,你會嗎?”
“不會。”
靳長寧給了兩字,目光如炬,意志如鐵。
“OK,那我放心了。”
靳媛滿意的點下頭,看著女兒說:“我同意了,列協議吧!”
“好,我來寫。”
蕭璟歡自顧奮勇,去找了來A4和筆簡單寫了一下。
甲方是蕭璟歡,已方是靳媛。
大致意思是:甲方從今日起不再提離婚一事,承諾會和靳長寧好好過日子。半年之內,和他同吃同住同睡同上班,一定保證夫妻恩愛。半年後,乙方滿意之後,必須和蕭至東登記復婚。並擇吉日,甲方和乙方一起舉行婚禮。乙方要是不履行約定,甲方也可以違約。舉行婚禮之後,甲方方面,靳長寧若單方面提出離婚,乙方不能再幹涉。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蕭璟歡和靳媛看完之後,又稍作了修正,然後,各自簽了字。
蕭至東和靳長寧也簽了字,作為見證人。
雖然他們覺得這協議實在有點不倫不類,但總歸還是簽了。
*
晚餐後,蕭璟歡和靳長寧上了樓。
按協議,從今日起,他們就得同床共枕了。
靳媛看著他們上去之後,低低問身邊的蕭至東:
“你覺得歡歡會乖乖的和長寧培養感情嗎?”
“以我對她的瞭解,有難度。她欺負不過你,但她可以欺負長寧。”
為此,他有點替長寧擔憂。
靳媛不由得為之一嘆:
“唉,但願長寧別再被她吃得死死的。其實,我的想法很簡單的……”
“你是想利用這半年時間,給長寧製造機會,盼歡歡能給我們懷個外孫出來是吧!”
蕭至東猜的很準。
靳媛不否認:
“只有肚子大起來了,才表示他們真好上了。否則,那就是演戲。”
可不是!
真要懷孕了,這事才算妥妥當當解決了,否則呢,誰能保證事情會反覆?
這丫頭啊,賊著呢!
---題外話---第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