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百天的時候,莫莫的身材已經恢復得跟從前差不多了。
孩子滿月的時候沒有慶祝,但百天卻一定要留影的。
振風和莫莫坐在客廳裡,一人抱著一個孩子,照了合影。
而這三張合影當晚就到了詩音的郵箱。
傭人隔兩天就跟她彙報他們的情況。
“媽,他們看上去很幸福,不是嗎?”詩音看著那個成熟男人的笑容問。
“傻孩子。”閔媽媽抱著詩音,心中酸楚:“你明明放不下他……”
“媽,我們走吧。我現在完全放心了。我們走吧,去能治好我的腿的地方。四年後,如果他們還沒有結婚,那……我想重新讓在他面前,讓他重新選擇我。”
“四年,為什麼要那麼長時間?”
“那是我跟他之前的一個約定。上次聽到他結婚,我沒能遵守約定就跑回國,攪了他們的婚禮。這次不會了。”
“那時,他已經四十了吧?任何人到了那歲數都結婚了。”
“對於感情,他跟我一樣,不是個能將就的人。如果他那時真結婚了,那我就祝福他,然後去尋找我的另一半。”
“為什麼不是現在?你不是說你不堅持了嗎?”
“現在他不是失憶了嗎?對於過去的一切,他一片空白。他忘了我,也同樣忘了她。他現在身邊有她,但在法律上,我卻是他的妻子,我也是兩個孩子的親生母親。所以,我跟她現在站在同一個位置上……”
“唉——你這孩子還懷著希望,希望他愛上你嗎?”
“有希望總是好的。”
閔媽媽又嘆了一口氣:“為什麼要這麼累地愛著一個人?”
“愛他,我從不覺得累。”詩音看著媽媽,眼睛閃亮得如同夜晚中最閃亮的星星。
振風對環境漸漸熟悉起來,視力也慢慢恢復,雖然還是看不清,但只要有光,他就能看到一個模糊的輪廓。不用人扶著,也能在房子裡摸索著走動。
這天正扶著扶手下樓。聽到樓下的客廳裡,莫莫正在逗孩子:
“想想,叫爸爸,叫爸爸。”
“念念,叫媽媽,乖,叫媽媽。”
孩子呢喃了一句什麼,對著莫莫咧著嘴笑。
莫莫樂了,猛親了孩子一口:“我們的念念真聰明,真是媽媽的好寶貝。都會叫媽媽了。”
詩音給男孩起名,李想。
莫莫給女孩起名,李念。
她覺得這個女孩就是她之前失去的那個天使。所以,有時,無意識中會偏愛李念多一點。
而李念也比哥哥要活潑好動。
充裕的陽光從開著的窗照射進來,投在莫莫背上,讓她籠罩在一層母愛的光輝中。
振風定在那,睜大眼睛:她剛才讓孩子叫她什麼?
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