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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領先!

雅典奧運會里運動員的真實道次來寫的。因為張冠頂替了科林斯,所以128道發生了變化,道和真實奧運會道次是一樣的。

然後有讀者說得按照規則來,第一種規則解釋是按照半決賽的成績還排序,成績好的四個人在3456道,半決賽第一應該在第4道。我在寫這段之前就將這個說法套用到雅典奧運會現實道次中,發現格林、鮑威爾、克勞福德、加特林、科林斯的道次不符合上述說法,鮑威爾現實半決賽成績第一,但決賽在6道,格林和科林斯現實半決賽成績排二、四名,然後被排在了7、1道,克勞福德、加特林現實半決賽成績第五、六,決賽在第4、3道。所以這個規則解釋和現實情況不符。

昨天還有讀者給我科普了另一種規則解釋,他說不是按照半決賽成績,而是按照初賽複賽半決賽所有成績中最好成績名次來排名的,前四名也是在3456道,第一名在第4道,所以現實的克勞福德才會在第四道。我再次將這個說法套用到現實當中,發現格林和加特林也不符合這個規則,現實中格林最好成績排名依然是第二,按上述說法決賽應該在5道,至少也得在3456其中一個,但實際是在第7道;加特林最好成績是第五,按上述說法應該是1278,但他在第3道。這個解釋又和現實情況不符。

我寫這段的時候考慮過道次,但在雅典奧運會實際道次中就是套不上,所以乾脆按照實際道次來寫。大家也不用糾結這些,也不用爭論規則了,就按我寫的看吧,就當看現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