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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黑白顛倒

,黑白顛倒,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令人髮指。

還不到自由辯論階段,沒想到範鵬也提供了證據。律師將一沓資料遞給法官道:“法官,這是我詢問原告當晚吃飯唱歌同學的筆錄,有三個人證明,晏某在吃飯時只喝了一小杯酒,唱歌的時候喝了半杯啤酒,而且有說有笑,完全不像醉酒的樣子。”

“在李強提出送其回家後滿口答應,在唱歌未結束後進跟著李強離去。這說明晏楠在離開時完全處於清醒狀態。”

“另外,我調查過晏某的社會關係。據瞭解,晏某在學校期間,與多名社會人員有染,經常一起出去吃飯喝酒。還有她是學舞蹈的,據瞭解為了高考在塢州某舞蹈工作室報了班,和多名異性朋友在外租住房屋,私*生活極其混亂,筆錄中有所體現。”

“第三,據範鵬說,晏某一直對他有好感,仰慕他的才華,曾多次主動打電話邀請吃飯,甚至還提出談戀愛的想法,範鵬因為與其哥哥是好友拒絕了她。”

“綜上所述,晏某生性*豪放,喜歡與異/交朋友,且當晚沒醉酒,意識清醒,並愛慕範鵬,可以說,當晚進入酒店發生/關係都是自願的,不存在強/一說。我認為,對方是在得不到範鵬的芳心而做出過激行為,所以,我方對公訴方的指控忽視了客觀事實。同時,我認為公安機關在審訊過程中是否刑訊逼供保留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