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雯雯回頭看了眼觀眾席,眼睛一閉道:“那天晚上我約了晏楠一起出去吃飯,後來去了KTV,遇到了李強,後來李強把晏楠送回了家。”
徐雯雯說完,法官緊蹙眉頭道:“你所說的與本案有關係,但與被告人有什麼直接關係?”
徐雯雯接著道:“是我和李強一同送晏楠回家的。”
此話一出,直接推翻了公安機關的偵查結果。整個案件調查中,確實出現過徐雯雯這個人,但據晏楠回憶以及李強和範鵬交代,徐雯雯從KTV分別後再無出現,怎麼突然冒出來了?
徐雯雯道:“我和晏楠是好朋友,我怕她路上出事,就打了輛計程車追了上去,追到嘉年華酒店門口,看到李強和另一個男子扶著晏楠進了酒店,五分鐘後,李強下來了,與我交談後並送回了家。”
“具體時間!”
“好像是凌晨左右。”
馬哲聽明白了,徐雯雯的出現是要證明李強不具備作案時間。不過話語前後矛盾,開始不認識李強,後來又與李強交談還送回了家,很明顯是做假證。
馬哲坐不住了,舉手示意道:“法官,我請求對證人進行發問!”
“我反對!”被告席上的高磊站起來道:“對方辯護人只負責民事賠償,無權就刑事部分進行發問。”
“反對有效!”法官支援了高磊的意見。
馬哲錯愕,而高磊坐下來露出得意的神情,似乎在嘲笑,又似在蔑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