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中午你直接去京都大酒店吧。”
聽到京都大酒店,馬哲心裡咯噔一下,不由得與晏楠的案子聯絡起來。
前面提到,犯罪嫌疑人之一李強的父親正是京都大酒店的董事長李兆國,這案子還沒移交到檢察院,他們已經聯絡起來了?
從檢察院出來,鄧學明面無表情地上了車,道:“現在去住建局吧。”
路上,鄧學明無奈地道:“馬哲,你也看到了,咱幹律師的身份相當卑微,見了誰都得裝孫子。都說法大,最終抵不過權大。就好比這鐘世偉,我大學同學,那時候焉了吧唧的,半天憋不出一個屁來,誰都看不起他。後來,我幹了律師,他考了公務員,那時候我還笑話他,一個破公務員掙著死工資半死不活的,哪像我們,掙得錢多還自由。”
“十幾年過去了,人家都是副處,手裡掌握著絕對權力,而我依然原地踏步,甚至開始走下坡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人哪,有時候真不能以貌取人。”
“就好比你,你現在還是個涉世未深的非主流律師,剛剛邁進門檻,籍籍無名,誰敢說你將來一事無成?說不定一戰成名,成為像光明律師所蔡家印那樣的人物。所以,我還是很看好你的。”
馬哲苦笑道:“鄧主任高看我了,我倒不指望成名,有份工作能養家餬口就行了。”
“誰不想安安穩穩過日子?”鄧學明道:“人在這個世上,渺小的如同一粒沙子,你的生與死,功與名只記錄在三尺墓碑上,除了你的親人緬懷誰還會記得有你這個人的存在?所以說,人活一世,不求轟轟烈烈,但至少在這個世上留下一點痕跡,不枉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