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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說謊

盧芽靜靜地躺在病床上的樣子,柔弱無比,不僅胡光輝對她深深愧疚,分局裡原來認識盧芽的人聽到她的遭遇再來看望她一遭,都忍不住對她升起深切的同情之心。

範正華跑前跑後,終於將盧芽的新工作敲定下來,老幹部局的正式編制,只要盧芽能康復,她的後半輩子也算有穩定生活的可能了,至於範正華到底花了多大力氣,他沒多說,眾人心知肚明,背地裡為他豎起大拇指。

盧芽失蹤七年,七年前她只不過是經偵支隊的一名實習警員,雖然那時候範正華是經偵支隊的支隊長,但他手下管的人不少,盧芽不僅不出眾,還被丁二貴拖下水,連轉正都成問題。沒想到一直有些冷情的範正華,居然會為了她全力奔走,將自己關係網裡能用得上的人都找了一遍,最終搞到手這麼個職位,雖然冷門了點,但是在逢進必考的公務人員招錄製度下,已經很不容易了。

唉,希望盧芽好起來吧。所有人都為她這麼努力,沒道理她會選擇放棄自己。

但是,眾人的願意再美好,盧芽卻還是老樣子。她不喜歡人觸控她的身體,為她做檢查幾乎成為一件不可能的事,哪怕稍稍有人靠近她,她都會從夢中驚醒,然後發出歇斯底里的尖叫,死死地將自己蜷成一團,恨不得從此消失。

手纏白紗,頭纏白布,一張小臉蒼白得沒有活人氣息,不吃不喝不說話,每天不是在昏睡,就是瞪著眼望著天花板,有人靠近。便放聲尖叫,如果是男人,她還會隨手將她能抓到的東西向對方砸去。

這樣棘手的病歷,醫院也只能儘量讓她保持安靜,不繼續惡化而已<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但文沫懷疑之心已起,不查個水落石出不是她的風格。

她肯定不是芽姐,文沫從最初聽到兩個相仿稱呼的不適中反應過來。哪怕這個字做為名字出現使用頻率不高。盧芽失蹤七年是不爭的事實,即使她是向芬姐通風報信的那個人,分局裡也必定有人在幕後為她提供線索。那才是真正的內鬼。

盧芽的身上,到底隱藏著怎樣的故事呢?

文沫開始有意識地在被抓的一眾罪犯裡打探訊息,她以為,盧芽在紫禁城生活七年。是七年,不是七個月。或者七天。俗話說人過留名,雁過留聲,能在那種非人的地方生活七年,怎麼可能什麼痕跡都沒有留下?要知道。被解救出來的人質除了盧芽外,最長不過待了不到一年。

可是這些曾經的守衛壓根沒有聽說過盧芽這個名字,更認不出她的照片。還有一名守衛一口咬定,在裡面呆過時間最長的。就是程攻已經被害的前女友常歡,那名守衛甚至還說,他就是動手殺常歡的人,他連殺人的罪名都敢認了,還有什麼必要在這種小事上撒謊。

她甚至還看了丁二貴與盧芽以前經手的所有案件,12.11襲警案更是被她翻爛,連丁二貴的親人都被她反覆詢問過很多次。

丁二貴手腳不乾淨,這一點所有人都承認,哪怕他的親人,都是承認的。但是對於丁二貴死亡的原因,他的親人卻無論如何都不接受。

12.11襲警案案發前不久,丁二貴與盧芽接手了一樁涉嫌非*法*集*資的案子,因為數額不算太大才交到他們手上的。沒想到,拔出蘿蔔帶出泥,案子背後還有案子,兩人一路摸下去,倒是挖出個百萬的大案,雖然集資款大部分已經被揮霍掉了,但是贓款數額與他們過去辦理的信用卡詐騙等小案相比,天上地下。

就是這筆贓款出了問題。

按照流程,贓款是物證,是要上交物證室的。上交的時候,錢數雙方清點,加上封條,然後簽字交接,保管責任移交到物證室。

按道理,這樣的大案怎麼也得偵查很長一段時間才能結案移交檢察院起訴,可是後來因為涉案金額較大,丁二貴是出了名的手腳不乾淨,盧芽是個小菜鳥,怎麼看都不能讓人放心,於是案件換人,換人後,案件有了新進展,被扣的一部分贓款是嫌疑人職務侵佔的公司資產,需另案偵查,於是物證室裡的錢又被取了出來,重新點算分開,當做兩個案子的物證儲存。

沒想到,這一點,就點出了問題。

收繳的贓款中,有大約二十萬是假*幣!

數額如此巨大的假幣,在排除了收繳來就是假的可能後,丁二貴成為大家懷疑的焦點,範正華做為經偵支隊隊長也受到上級領導的批評,但是本著家醜不可外揚的原則,範正華只是責令丁二貴限期將錢款吐出來,他的問題,在贓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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