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紅豔的家有問題,但是在沒有明確證據之前,他們連申請一張搜查令的資格都沒有。
畢竟已經過去很久了,就算警方可以認定還不夠二十年的追溯時效從而立案偵察,但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即使他們家裡發現了一具屍體,如果兩個人都承認犯下同一樁謀殺罪,而現有證據又無法裁定是否是其中某一個動的手時,根據無罪推定,那麼他們兩個人都會被判無罪。
只要孫紅豔和孫寶柱足夠聰明,他們就能擺脫殺人的懲罰。而這絕對不是身為警察的眾人願意看到的。
這是種棘手的情況,打擦邊球的成功率有多低,沒人想去計算。
最後,文沫他們決定還是先從外圍展開,看看在q市還有沒有人記得劉玉梅,另外再暗地裡打聽打聽孫寶柱的具體情況,派出所的戶籍記錄顯示孫寶柱今年40歲,一直未婚,在q市這座小城市還是很少見的,畢竟這裡是中國少數男少女多的城市之一。到底是什麼原因讓他多年未婚,結合孫寶柱家的情況以及孫紅豔在提及劉玉梅時極端憎恨的態度,文沫認為很可能與劉玉梅有親切關係。
在一座擁有七十萬人口的城市裡,尋找二十年前某人的足跡,幾乎不可能,程攻在幾名當地同行的幫助下,把能找的地方都找到了。
劉玉梅在福利院的幾年還算有跡可循。福利院長大的孩子,即使衣食無憂,性格多多少少有些畸形,她從一開始的乖乖女變得越來越拜金,她喜歡一切昂貴的、超出她購買能力的東西,為了得到不擇手段。
初中畢業輟學的她只有十六歲,可選的謀生手段有限,而能讓她過上花錢如流水的生活,除了出賣自己的*外,哪裡還有別的選擇?
劉玉梅是個雞,90年代中期的q市,職業的很少見,掙錢相當容易,當然警方的打擊力度也是很大的。
他們花了好幾天的時間才從警方的老檔案中憑藉照片找出了劉玉梅的案底,她因為**被抓過很多次,但每次都是用的化名,這也是一開始t市警方向q市同行傳送協查通報沒能查出來劉玉梅蹤跡的原因。
q市警方關於劉玉梅的最後一條記錄,是一九九五年11月14號,與她一同被抓的還有四個人,錢愛娟,李明,吳雪,王靜。這些名字,怎麼看怎麼都像假的。要知道那時候的身份證很好仿製,他們這些**女人手一張**,以備警方突襲時使用。
犯罪記錄照片上的五個人年輕、張揚、桀驁、衣著暴露,面對著警方拍照的鏡頭還能擺出滿不在乎的笑,二十來歲的年紀,居然有如此的玩世不恭。
程攻一直盯著第三個人,化名為李明的女孩,二十出頭,頭髮染得五顏六色,面板蒼白如吸血鬼,而且瘦得可憐,但是那張臉,越看越像他們一直在找的兇手!幾個人反覆對比確認,雖然兩張照片上的人氣質相差很大,但是程攻的判斷沒有錯,應該是同一個人。
劉玉梅與兇手的聯絡,終於找到了!有了化名,真名還會遠嗎?
q市某不起眼的小酒吧。
同行們指的一條路,這裡是q市野雞最多的一個地方,現在外面雖然稱不上天寒地凍也已經很冷了,原來的站街妹都進到這小酒吧來了<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與洗浴中心的高檔次不同,這裡的野雞要麼長得一般,要麼年紀偏大,更有從業時間長度二十來年的,正適合找他們打聽老舊訊息。
所以程攻與文沫來尋找希望渺茫的知情人。
兩人一前一後相隔約半個小時進入酒吧,中間舞池裡昏暗的燈光下男男女女們跟隨震耳欲聾的音樂瘋狂扭動自己的身軀,吧檯上坐滿搔首弄姿地對著每一個進來的客人放電的野雞。
程攻顯然比文沫對這種地方適應得要快,半個小時時間,已經進入角色與一名只穿了抹胸上衣和熱褲的三十多歲女人聊得正歡,連文沫進來都沒注意到。
女人顯然並不能吸引這些野雞的興趣,那些女人打量了文沫幾眼,便不再理會,轉去尋找其他目標。
文沫掃了一眼吧檯上剩餘的女人,選了最老一個坐過去。
這個女人染得很好看的藍頭髮在燈光下非常耀眼,再加上她比這裡其他坐檯女穿得都要端莊,文沫覺得也許她的嘴裡更容易掏出些話來。
點了一杯啤酒,文沫沒多廢話,掏出二百元錢推到那女人面前。
女人正在手機上打字,眼前突然出現兩張紅色毛爺爺,以為來了主顧,大大的笑容還沒來得及完全綻放,對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