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的首都城市,安保的嚴密程度當然可以想象.可是就是在如此嚴密的排查中,齊冉就像憑空失蹤一樣,沒有在任何地方露過面。文沫家裡風平浪靜,再沒出現過任何異常,一晃十天過去,哪怕誰都不甘心,不願意承認齊冉已經從他們眼皮子底下溜得無影無蹤了,也不得不暫時放棄抓捕他的計劃,轉去該忙什麼忙什麼去了。
文沫和程功又麻利地飛回q市,繼續追查管秋紅的案子。
邊君亦的姐姐,頭胎生的那個女兒,小名叫小佳的,出事地點在家大型超市外面的停車場,停車場四周的監控裝置和警方的詢問筆錄,很好地為他們還原了當時事發的經過:
兩年前,同樣是盛夏時節,邊君凡開車拉著弟弟和女兒來超市購物,停好車後邊君凡抱起女兒,跟弟弟一起在超市裡大約逛了一個小時,出來的時候大包小包拎了滿手,然後一行人回到車上,放好東西,邊君凡安頓好女兒在後面的嬰兒座椅上坐下,準備開車離去。然後她突然想起來,自己需要的幾件東西沒有買齊,又想返回一趟超市。據她當時說,因為買的東西中包含一個給女兒專用的澡盆,重量不輕,她怕一個人拿不動,因此叫著弟弟一塊返回超市,又想著買的東西數量不多,用時應該不會太長,她剛把女兒在嬰兒車上綁好,用過嬰兒車的都應該知道,綁的時候很費事,解的時候也輕鬆不到哪兒去,一綁一鬆,耗時太多,她想著自己一會就會出來了,因此只拉著弟弟鎖了車門,小跑著向超市而去,將女兒放在了車上。
購物的過程很順利,可是等到要結帳的時候,邊君凡卻找不到自己的錢包了,她很清楚記得自己進門的時候是裝著錢包的,她特意檢查過,絕對沒有落在車裡,兩人又慌張地從收銀臺返回超市裡邊,四處尋找丟失的錢包,一來二去的一番忙亂,邊君凡就把女兒仍然被留在車裡這件事忘在了腦後,邊君亦當初也說自己沒有想起來。
等到他們終於在一個肉鋪攤邊找到掉在縫隙裡的錢包,已經是兩個多小時以後的事,等他們結賬出來,回到自己車裡的時候,小佳已經因為脫水和高熱陷入了深度昏迷,緊急送醫兩個半小時後被宣佈死亡。
邊君凡整個人都陷入了一種癲狂的狀態,警方在為她做詢問筆錄的時候,她說話也是前言不搭後語,全憑更加冷靜的邊君亦在一邊補充著才說明白。這件案子當初怎麼看都像是意外,一個生了孩子,沒有從健忘中恢復出來的媽媽,一個年紀尚小,不是為人父母,壓根沒想起來孩子的舅舅,要說他們有錯,也只錯在他們粗心大意上,頂多算得上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一點都不需要付的。
這起案子也是與邊君亦有關的死亡案件中,最像真正意外的一起。首先,邊君凡是否走到哪裡都帶著女兒這一點,邊君亦無法控制,母性的本能讓一個新媽媽會好好的照顧自己的孩子,邊君凡將孩子留在車裡邊這件事,基本上可以認為是偶然發生的小機率事件,也就是說意外成分要多一些;其次,邊君凡如果更擔心女兒一點,在錢包丟了之後,她可以不買這些東西直接回去找女兒,她會把女兒仍然在車裡這件事情忘掉,是任何其他人都左右不了的;最後,唯一可疑的,就是邊君凡如何丟掉錢包這件事,超市現在廣泛分佈於各大中小城市,結賬一般都只是在門口,裡邊需要付錢的地方比較少,至少買肉是絕對不需要提前付錢的,那麼邊君凡的錢包為什麼會丟在肉攤附近呢?她那天進超市的時候,錢包是好好地裝在褲兜裡的,她那天穿的褲子,沒有別的特點,就是兜大,按道理來說不會那麼湊巧能夠從那個小小的縫隙裡面掉進去,被人偷掉的話,再找回來也不可能裡邊的錢一分沒少。
這錢包丟的蹊蹺,以他們現在看事情的角度來分析,邊君凡的錢包很可能是邊君亦趁她不注意的時候,故意丟在了角落裡,然後當他們在超市裡遍尋了幾圈之後,他才裝作無意中看見找出來,以期拖延他們在超市裡逗留的時間,讓那個可憐的小女孩悶在車裡邊,以確保她一定會死。巧合加意外,才是這起意外發生的根本原因。
這麼分析當然說得通,但問題是沒有證據。兩年的時間很長,就算超市以前的監控攝像頭曾經拍下過這一幕,警方也不會為一起意外案件專門儲存這麼多的影片資料,能將停車場的影像保留下來,就已經是他們工作認真仔細了。
總而言之一句話,不管剛才他們所謂的合理推測是真還是假都不重要,邊君亦這個人他們還是因為沒有證據動彈不得。
這個案子可以算是文沫從警生涯中辦得最無厘頭的一個,沒有證據不新鮮,新鮮的是他們根本無法確定這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