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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動的手腳

一個晚上,李章的屍體一直陳列在樓頂,跟他一起值夜班的劉明宣還以為他又跑到哪去開了小差睡覺去了。雖然他也很同情李章養家餬口壓力大,打著兩份工,經常困得站著都能睡著,他看著也確實可憐,便總是有意無意地縱容著李章,讓他能多休息一會。

可是這一會也有個分寸好嗎?以前李章還很自覺,睡個把小時就會起來轉轉,現在倒好,成天成天看不到人影,似乎把自己上班就睡覺當成一種習慣了,而不是劉明宣的一番好意,有的時候他叫起李章來,還會落下埋怨。真是升米恩鬥米仇,沒得慣出個出臭毛病來。

十二點,一點,三點,直到四點,李章一直沒出現,劉明宣困得眼皮直打架,實在是難受得很,便離了崗想去找人,換他守一會,讓自己也能休息休息。

奇怪,李章平時睡覺的地方沒有見到人,好幾個可以躲過監控容人躺躺的地方也沒有,他到底跑哪去了?一路向上找人,劉明宣越覺得疑惑。再往上都要到樓頂了,又髒又冷的地方,誰會想不開跑上去呆一晚上呢?要不是他一直守在門口,確實沒看到過李章離開,都要懷疑他是不是偷偷溜走翹班了。

樓頂上沒有燈,四點,太陽還沒出來,天只剛矇矇亮,四周什麼也看不清,劉明宣只能憑藉記憶小心地踏出門去。

然後他就感覺到腳底下踩到個軟軟的東西,範圍很大,絕對不是老鼠一類,他掏出手機,藉著光亮向那軟軟的物體照去。

一聲慘叫劃破黎明前的寧靜,不過並沒有人聽到,整座大廈的值班人員只有他們兩名,尖叫的是劉明宣,軟軟躺在地上早已經失去生命跡象的是李章。劉明宣尖叫了幾聲,感覺到剛剛被嚇破的膽又慢慢拼回來一些,他連忙手腳並用地爬回樓梯間,哆哆嗦嗦地撥通了110。

小小的城市裡連發三起血案,且死者都死狀悽慘,公安遲遲無法抓到兇手,這樣的流言在全市範圍以光速散播開來,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現實中一入夜大街上冷清得活像這座城市已經被廢棄了,網路上則罵聲一片,說警察廢物無能,全是隻吃飯不幹活的飯桶。

誰都不願意將廢物的帽子扣在自己頭頂上,因此三隊人馬跟進三起案件,卯足了勁地********想破案,證明一下自己的實力。

三起案件發案間隔短,兇手在作案時都儘量損毀死者的遺體,尤其是第一起和第三起案件中,活剝人臉皮本身並不是多致命的行為,這一血腥手段的意義,在於讓受害者在死之前受盡痛苦,但是偏偏三位死者體內都檢出了安眠藥成分,法醫給出的鑑定結論是三名死者在死亡之前應該都處於昏迷狀態,無論兇手對他們做什麼都無力反抗。到底兇手是殘忍還是仁慈,為什麼在折磨他們的時候還讓他們無知無覺呢?這不科學。

因此當有人提出三起案件做案手法類似,是不是可以併案偵察的時候,上級領導經過再三開會研究,最終還是否定了這個建議。畢竟三名死者的身份背景沒有交集,彼此並不認識,僅憑在死之前都吃過安眠藥這一點,併案還是有些牽強。第二起案件中的死者面部有沒有被剝皮現在已經不可考,公安局已經站在風口浪尖上,這三起案件在辦案時不容有錯,還是小心一點好,不然到最後還是破不了案,再被確定是辦案方向錯誤,併案並得太草率,他們所有人都得吃不了兜著走。

併案的事就此打住,三部分人馬各自為政,查了個昏天黑地,尤其是第三起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地點是難得的三起案件中唯一一個案發第一現場,也就是說,兇手一定在這裡出現並逗留了足夠長的時間,大廈裡監控林立,想來找出些蛛絲馬跡並不困難,這個案子,相對來說,案發時間最近,線索最多,應該是最容易破案的。

可是當警方遍查了案發時間段前後四個小時的監控後,一無所獲。每一個在監控畫面上出現的人都有據可查,無一可疑,兇手卻連根頭髮都沒被拍到。

但問題是案發地點為處的立業大廈一共只有三個出口可以通向外界,正門處劉明宣一直守著,自晚上九點大廈裡所有工作人員下班後,他再沒有見過有人出入;後門處掛著高畫質攝像頭,360度無死角,更是鬼影子都沒拍到,因為後門出去後不遠就是臭水溝,要繞好大一圈才能上大馬路或者到大廈的地面停車場,誰也不會吃飽了撐的從這繞遠路的,除了兇手可能因為這裡人跡罕至而特意選擇從這裡逃離現場;還有地下停車場的出口,但是夜間大廈的地下停車場是處於關閉狀態的,別說人了,就是隻大點的老鼠都跑不出來。

這可不是見鬼嗎?警方甚至都懷疑是劉明宣賊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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