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馴化

他無辜百姓的安全,難道不應該算是功臣嗎?

呵呵,他想冷笑。

人性本惡,人的行為本身無法預期,因為人有主觀能動性,在大腦這個絕頂複雜器官的驅使下,做出什麼事都是有可能的。他並沒有說,文沫需要為所有人的死負責。可是等她去參與破案之後呢?兇殺並沒有停止,兇手還是肆無忌憚地將無辜者手刃在屠刀下,而文沫對此做了什麼?她甚至有一次當著很多同行的面說出,現階段沒有證據支援他們繼續調查下去,他們只有等,等兇手犯錯。

聽聽,聽聽,等兇手犯錯!兇手什麼時候才可能犯錯?作案的時候!一次不行要等兩次,兩次不行要等三次,誰又能確定兇手到底什麼時候才會犯錯?如果他一直很謹慎很小心,不給警方留機會呢?他們這些灑囊飯袋就要一直束手無策,任兇手橫行嗎?

身為警務人員,身為犯罪心理學“專家”,居然說出這麼不負責任的論調,文沫到底有沒有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過?在她眼裡,是不是一切都可以給破案讓路,只要能破案,誰也不會看到案件背後是否多了幾條無辜的冤魂,只要數字好看,其他無關緊要的事都可以一塊遮羞布以蔽之呢?

還有最讓他受不了的,是為什麼文沫經手的案子,能最終成功抓捕的沒幾個,多數犯人,最被警察包圍的時候就選擇了自殺。案子本身破了有什麼意義?法律的威懾性表現在什麼地方?是警醒後人,以法律之名規範人的行為,每年那麼多的公判公審大會,面向廣大群眾,意義就在於此。

嫌疑人自殺死了,這種逃避的方法實在太有效了,有很多人認為,嫌疑人死不死不重要,重要的是案子辦結,這個城市從此比以前更安全了一些。可是這些嫌疑人就真的全部該死嗎?到底是誰推著他們一步步走進了萬劫不復的深淵?他們從一個普通人搖身變成殺人狂魔,就只是他一個人心理變態嗎?別人都沒有責任嗎?他們可以一死了之,後面或圍觀的冷漠看客,或幸災樂禍的利益相關人員,或傷心欲絕的家屬,他們又要怎麼辦?放縱這些人的後果,就像現在,很可能會有第二個他,十年如一日地盯在文沫身後,因為他們滿腹的悲憤無處安放,總得找一個人讓他們恨著,才得以依靠恨的動力,如行屍走肉般活下來。

傷害造就後,所有人想著的,都是把造成傷害的刀拿掉,沒有人關注受傷的部位經歷怎樣痛苦艱難的癒合,在表面結痂之下,內裡在慢慢腐爛。就像現在的一片平靜之下,暗湧已經積蓄夠了足夠的力量,只等著正確的時間,來個厚積薄發,毀天滅地。

所以,文沫,你從來都不是個合格的犯罪心理學專家,充其量只是二流的騙子,當你抽身離去,留下一地心傷的時候,就註定了某一天會有人在背後死死盯著你,恨不得你死才痛快。

崔志佳這個人,他本來是不想碰的。他自己就是偏執狂,太理解偏執狂的感受了。他們認死理,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註定是不能被馴服的鷹,他們太驕傲太執著。可是齊冉死了,殺死齊冉是他不得以的選擇,不再聽話的狗,留著也許有一天被咬的就是主人,再說齊冉的作用已經沒有他的危險性大了,漸漸脫離掌控,鬼知道下一回齊冉會不會直接把他賣給文沫,見過他知道他計劃的人,如果不能為他所用,就必須死。

現階段還不能直接面對文沫,他暗中的行動還要進行很久,在突然了文沫的所有心理防線,讓她體會到什麼叫眾叛親離後,他才可以登場,安心欣賞她狼狽的模樣。他已經等了十年,不在乎再多等幾天,他相信,這一天已經為期不遠。

他從沉思中回過神來,招惹上崔志佳後他就後悔了,這個人對他來說,只會比齊冉更像一顆定時炸彈,而炸彈這一危險品,真的起爆時,殺傷力是不會敵我的,自己想像貓抓老鼠那樣玩死文沫,可是卻從來沒想過要跟老鼠同歸於盡過。

等放下了心底纏繞許久的恨,他只需要重新找一個生活目標,便可以安心享受他的人生了,畢竟他的生活除了見不得光的這一部分外,還是相當完美的,社會地位,名譽,金錢,他應有盡有了。

所以崔志佳就有些燙手山竽的感覺了,利用完了之後,這個人必須除掉,沒得商量。但問題是,崔志佳不是笨蛋,也算是他的半個同行,他的很多手段對崔志佳絕對不會像齊冉那麼有效,再說崔志佳對文沫的感情更為複雜,也更難駕馭,偷雞不成蝕把米的事幹了一次就夠了,他可不想再被打擊第二次。

他漫不經心地將手中的食物拋下,然後看著崔志佳像狗一樣手腳並用跑過去拿起來狼吞虎嚥,吃光之後抬起頭望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