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走後,左小右在家裡轉了轉,看著每一個熟悉的場景,每一件熟悉的物品,眼睛有點溼。
擦擦眼淚,煽情神馬的最討厭了。
跑回自己的房間,開啟存錢罐。裡面有厚厚的一沓,大票小票都有,數了數,一共六百二十三塊。這些是他從記事起開始儲存的零花錢,有八九年了吧!
揣著錢,左小右收拾一下,出門去了汽車站,坐車直奔市區。
縣城到市區要一個半小時,倒不是路途遙遠,而是司機為了拉足乘客,一直在發車的時候走十米停兩分鐘,走十米停兩分鐘,一直到車裡差不多滿員了才開車。而且速度很慢,就是為了半路上多拉點人,能把人急死。
好不容易熬到市區,左小右發誓,以後再也不坐客車了。一路上,他有數次恨不能打死司機那個龜孫兒。
到了市區,左小右憑著記憶找到了一家樂器店。
樂器店坐落於市中心的商業區,店面不大,只有三十個平方,裡面的樂器也不多,大部分是吉他、笛子、二胡之類的中小件兒,最大件兒是電子琴。
這也沒辦法,滄市這時候還是不入流的城市,又是1997年,樂器店裡有這些東西賣就不錯了。
老闆是個三十多歲的搖滾青年。一身‘霹靂’的行頭,堪比後世殺馬特。
“小孩,買什麼?”搖滾青年正玩電吉他。見一個半大小子進來,心裡嘖一聲:又是個光看不買的。
“我看看吉他。”左小右看著店裡的吉他。都是很普通的貨色,標價基本上是三四百。也有好的,但是就兩把,都是上千塊的貨色。
左小右沒打算買好吉他,問道:“你這裡最便宜的吉他多少錢?”
果然是窮鬼。
搖滾青年從貨架上拽下一把有點陳舊的吉他,道:“二百五。”
“二百吧!”左小右對著吉他吹了口氣,一層灰塵揚起,糊了搖滾青年一臉:“都這麼久了。也不知道還能不能彈?”
“咳咳!”搖滾青年呸了兩聲,把臉上的灰塵掃掉,怒道:“小孩,這吉他就是舊了點,不影響彈。愛要要,不要走。”
“呵呵……”這個時期的服務意識也很差勁,根本沒有顧客就是上帝的概念。
左小右笑了兩聲:“二百吧!二百我就要了。”
“二百五,少一分都不行。”搖滾青年不耐煩的揮揮手:“不行就走,你去別家看看,沒誰比我這更便宜了。”
左小右搖搖頭。道:“這樣吧!我在你這自彈自唱,要是唱的好聽,你就二百賣我。”
“喲呵?”搖滾青年一聽就樂了:“小孩。你還會自彈自唱呢?”
“那當然。”左小右道:“我不但能自彈自唱,還會作詞作曲呢!不信我給你唱一首自己寫的歌。”
“行!”搖滾青年樂道:“要是你這歌不難聽,我就二百賣給你。要是不好聽,二百五一個子兒也不能少。”
“知道啦!小氣巴拉的。”左小右翻了個白眼。
“小鬼!”搖滾青年氣樂了:“趕緊唱,不好聽你就給我滾蛋。”
左小右懶得理他,接過吉他,要了條抹布把吉他擦乾淨,抱著吉他坐在凳子上,試了試音色……真難聽。
二百多的破吉他。將就吧!
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
“咳!”一段詼諧有趣的前奏結束後。左小右乾咳一聲,衝著街對面那些逛街的年輕女孩唱到:“對面的女孩看過來。看過來,看過來,這裡的表演很精彩,請不要假裝不理不睬。”
左小右彈前奏的時候,搖滾青年還不屑一顧,雖然前奏很詼諧,卻太簡單了,沒有半點技巧可言,但是當左小右開口唱歌的時候,搖滾青年面色變了。
好清亮的嗓子,透著一股夏天吃冰淇淋的舒爽,而且歌詞、歌曲真的很有趣,完全是當今樂壇,或者說是內地樂壇所沒有的風格,聽起來有點港臺味兒。
而左小右開頭這歌詞瞬間就引來了對面年輕女性,甚至是所有人的注意。
“對面的女孩看過來,看過來,看過來,不要被我的樣子嚇壞,其實我……”左小右停止了彈奏,右手抬起來,伸出食指,在臉頰上點了一下,咧嘴一笑:“很可愛。”
“噗——”很多人都笑噴了。
左小右回到了12歲,容貌自然也變成了以前沒有改變的樣子,很普通的樣子。
但是沒關係,只要會打扮,會穿戴,6分路人瞬間就能變成8分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