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臨時退縮,只好裝出一副非常甜蜜的享受表情,嘟起自己的嘴巴,迎了上去。
我的初吻,就是在這種巧妙的狀況下,被金正華這個臭胖子奪去了。
別人都說初吻無限美,特別是那些言情小說,說初吻非常甜蜜,好像蜂蜜一般,充滿了充電的感覺。而我完全沒有,我只是覺得胖子的嘴唇好大好有肉,而且他的臉龐很熱,熱烘烘的一股氣息撲面而來。
金正華吻完之後,笑著對郭莎莎說:“如果不是情侶的話,絕對不可能會做出親吻這種事情的。所以,你總該相信了吧?”
郭莎莎眨著水汪汪的眼,說:“我相信。”
“那你現在知道我已經有了女朋友,應該知道如何做了吧?”
我和金正華都鬆了一口氣,看來這個郭莎莎會知難而退了。
沒想到郭莎莎卻說:“那又怎麼樣?除非你娶了她當老婆,不然我都還有追求你的機會,我依然可以繼續追求你!”
她這話血淋淋的,好像兩塊石頭,砸在我和金正華的臉上。金正華氣的都說不出話來了,他說:“你,你,你是不是應該去精神病看看?我都已經有了女朋友,你還想什麼追求我?”
金正華的語氣越來越重,看來他真的是被這個郭莎莎弄得心煩意燥。
我趕緊說道:“郭莎莎,愛情不是一方的事情,而是雙方的事情,就算我現在不是金正華的朋友,金正華如果不喜歡你的話,你這樣子無異於飛蛾撲火,沒有結果的。既然這樣,你倒不如早一點放手。”
“你不是我,你怎麼知道我對金正華的感情?哪怕真的是飛蛾撲火,我也願意呀,而且我堅信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只要我堅持不懈,我一定會打動金正華的。”
“你——”,金正華已經氣的咬牙切齒,惡狠狠地道,“那隨便你吧,反正從現在開始,我當你是空氣,我看到你就躲得遠遠的。我醜話說在前面了,你要幹什麼,隨便你好了,你開心就好,反正不管我的事情!”
金正華說完,就拉著我的手走了。
我走的時候,還扭頭看了幾下郭莎莎,因為我覺得金正華的話很重,恐怕會對這個小姑娘造成很大的傷害。沒想到,我看到的,都是她臉上一種沒有任何不開心的表情,她甚至還笑了笑。
金正華一邊走,一邊說:“這種女人真的太煩人了,這哪裡還是愛意啊,完完全全就是騷擾。”
“這小姑娘的確是有些走火入魔了。我覺得呀,你的顏值,也沒有好看到令一個女孩子神魂顛倒啊?我覺得,應該是比賽那天晚上,你唱的那首原創歌曲,打動了她,她因為你的歌曲,而對你著了迷。其實,那天晚上在大禮堂你唱歌時候,我就看到了她,她聽著你的歌,一直哭著。”
“不會吧,這麼說來,其實她只不過是我的歌迷,而不是真的喜歡我的吧?”金正華煩惱地撓了撓頭,垂頭喪氣的嘆息一聲,“別人都是有女人追求會很開心很自豪的事情,為什麼我被女人追求,卻覺得好煩呢?”
我惡狠狠說:“你還煩什麼,我的初吻就這樣被你無端端奪去了,奪去我也認了,關鍵是這個初吻掉得毫無意義!”
“哈哈哈,演戲嘛,沒辦法啊,你沒看到她這麼煩人麼?”金正華笑得有些尷尬。
“還有啊,胖子,我發現你說謊越來越順溜面不改色了哦,以前你每次說大話,都會吞吞吐吐面紅耳赤的,你說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這,這還不是環境所逼嘛,沒辦法。”金正華尷尬笑著,說:“我以後反正見到她就跑,隨便她弄了。”
“哈哈哈哈,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而且是豔福!”我調侃金正華,但是我其實內心也和他一樣,煩,因為那個泰國來的王傑王子,其實他和這個郭莎莎一樣,也在對我展開熱烈的追求,我也是有苦說不出。
被一個校草追求,其實應該是一件虛榮心得到極大滿足的事情,但是我完全沒有,因為我知道這個王傑王子來歷不明,我現在連他是人是鬼都不知道。
我不可能接受他的愛。
我想,金正華也不可能會接受郭莎莎的愛的。只是,近來幾天,我發現金正華的心情越來越煩躁,那天吃早餐時候我碰到他,他眼睛通紅,樣子非常憔悴。
我問他發生了什麼事情,金正華非常不耐煩地說,沒事,還不是被那個郭莎莎煩的,她絕對是神經病,我打算和學校反映反映了,她現在已經不是追求了,而是騷擾。
金正華告訴我,她天天不斷打金正華的手機,弄得他煩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