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哪裡,我要去找他。”我看著晗芬說,“他畢竟是犯了罪,難逃制裁的,我只是想他被抓走之前,先見他一面。”
晗芬告訴了我一個地點之後,就離開了。
我來到浴室,好好地梳洗了一番,我看著鏡子中的自己,真的很像一個鬼,眼眶又深,黑眼圈又大,面板蠟黃,嘴唇發白,沒有一點的血色,我洗好臉,穿了一件新衣服,我就出門去找金正華了。
我來到那個地方的時候,卻發現那裡出現了警車,警察,原來是有人比我提前來到了這裡,但是看現場畫面,沒有看到金正華被抓。
是不是金正華的行蹤暴露了?
還是,發生了什麼事情?
我忐忑不安地回來,我打電話給晗芬,卻沒想到我居然沒有晗芬的手機號碼。我一下子又失去了聯絡似的,變得孤立無助。
在茫茫人海的大城市當中要找出一個人,其實是很困難的一件事情,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容易。
我只好又回到家裡。
但是,當我回到家裡的時候,我發現沙發處留了一條紙條:
到樓頂上來。
那字跡,我太熟悉了,那就是金正華的字跡。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們早就已經是物是人非,可是胖子的字,卻是沒有一丁點的變化。
我急急忙忙跑上了樓頂。
這棟大樓一共是21層。
當我來到樓頂的時候,我就看到了金正華。
夜色當中,穿著藍灰色格子襯衫的金正華站在那裡,好像一棵枯瘦的幹樹枝。
夜風將他的格子襯衫吹得獵獵作響,有那麼一瞬間,我出神了,我恍如隔世一般覺得,我又回到了少年時代,懵懵懂懂的時代,那時候他最愛穿的,就是格子襯衫。很多次我去見金正華的時候,他的格子襯衫的衣襬就是被風吹得獵獵作響。
“胖子,真的是你,你,你……”
千言萬語,現在我卻又說不出話來。
我看著金正華,最終我還是問了那一個問題:“李磊,是不是你殺的。”
“花花,你認為,李磊是我殺的麼?”金正華反問我道。
“我不知道,所以我才問你。”
“我覺得你已經知道了,你不是報警叫人去抓我了麼?”金正華冷冷地道。
我一怔,我說:“不是我報警的。”
金正華依然冷冷的,他說:“我現在叫你上來,就是過來向你告別。至於你的老公,到底是不是我殺的,你自己去思考吧,我不會給你答案。”
金正華說完,緩緩地從我身邊經過,走了。
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難道這是誤會麼?還是什麼,我明明沒有報警的,為什麼當我去了的時候,已經有警車在那邊了。
眼前的金正華,眼神除了陰冷之外,並沒有看出多走火入魔,難道這一切真的只是一個誤會?
我跑到樓梯口,我說:“胖子,你要去哪裡?”
“我去哪裡?我不知道,只是我只知道,我必須要離開這裡。花花,我們經歷過那麼多事情,可是最後,你還是不相信我。”
可是最後,你還是不相信我。
黑暗當中,金正華的話幽幽地傳過來。
我整個人站立不穩,我坐在地上。
是啊,為什麼我會不相信金正華呢,我們小時候開始,就經歷了那麼多恐怖的事情,那麼多苦難,我們互相扶持著,一步一步地度過那麼多難關,可是最終,我卻還是不信他啊。
我哭著,大腦非常混亂,然後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整件事情,我是不是晗芬設計了,是晗芬單獨走過來我家告訴了我金正華的地址,然後叫我去,然後在我去的時候,警車卻去了——
如果真的是這樣子,那麼,整件事情就是晗芬在設計挑撥我和金正華的關係?
可是,晗芬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立刻站起來,往樓下跑,我必須要下去找到金正華,我們兩人要好好地面對面攤開來聊一次,這樣子才不會讓誤會越來越深。
許多事情,我們都以為彼此可以心照不宣,可是我發現,很多事情,其實不互相說的話,是會造成誤會的。
我急急忙忙跑下去,乘坐電梯下到一樓,但是發現金正華已經失去了蹤影。
在我繼續往外走的時候,我卻突然看到了,站在旁邊柱子後面的晗芬。
她好像是一直在等待著我似的,看到了我,露出一種我說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