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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五二章 封爵

更不足以表達我們的謝意,唯有封爵,而且是真正封予領地的實封,才能真正配得上他們做出的貢獻,所以在此我以帝國元首身份提出恢復封爵制度。”

楊豐走到發言席上一本正經地說道。

“元首閣下,現在是二十世紀,在這樣的時代,在一個人人平等的時代,恢復這種早就被扔進歷史垃圾堆裡的制度,恢復貴族平民那一套,是不是有些太過於違背潮流了。”

陸議員皺著眉頭說道。

“我不認為這違背潮流,首先我們是一個帝國,這一點憲法上已經很明確了,我們原本就有貴族,我本人就是,我們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廢除貴族,同樣也沒有明確規定停止封爵,也就是說我們的封爵制度事實上是存在的,只不過一直沒有新封而已,現在重新封爵也只是正常的制度延續而已。

而且我也並不認為貴族有違平等,歐洲各王國的貴族同樣一直存在,我也沒看到他們的貴族和其他公民有什麼特殊之處,他們有相同的政治權利,他們也一樣要照章納稅,他們也遵守同一部法律,所以我們要封的爵位,更多也只是一個高階一些的可以世襲的榮譽,另外就是由國家獎勵他們一塊土地,但他們在其他方面不會有任何特權。”

楊豐說道。

封爵制度是他醞釀已久,雖然這種逆歷史潮流的制度有些過於不合時宜,或者乾脆說歷史的倒退,但誰讓他喜歡呢?

而且封爵制度也的確有很大的好處,他可以用爵位來獎勵人才,比如說科學家,大資本家,軍隊裡的有功軍人,這些人對錢財都不會太看重,畢竟能達到封爵資格的人都不可能缺錢,相對來講榮譽就更容易激勵他們了,而榮譽的最高境界無疑就是封爵了,勳章有個屁用,誰也不可能天天掛著勳章出去,但爵位卻是時刻伴隨他們的,甚至可以給他們傳諸後代的。

“如果封爵,並且是實封的話,他們的封地從何而來?”

一名議員問道。

這個問題很重要,雖然大明有三百多萬平方公里領土,但實際上真正適合居住的並不多,主要大頭還是西澳大利亞的荒原和婆羅洲的雨林,其他有人居住的土地可不多。而且婆羅洲土地絕大多數都是楊元首名下的,他當年可是從尼德蘭人手中買下了幾乎整個荷屬婆羅洲,國家所有的也就只是北婆羅洲三府,棉蘭府,首新府,泗水府的無主土地,另外倒是在中東還有十幾萬平方公里,但那是一片浩瀚沙漠。

總不能把人封到沙漠裡吧?

而西澳大利亞和亞齊的無主土地,那是兩個屬國政府的,跟帝國政府沒什麼關係。

“這個簡單,我可以捐贈部分私人土地。”

楊豐很慷慨地說。

他手中持有原荷屬婆羅洲部分近四十萬平方公里土地,這些年所有使用他土地的,都只是每年象徵性支付少量租金,甚至公共建設用地他都是一分錢租金不收的,但這些土地卻始終在他名下,現在無非就是拿出一部分來贈送給接受封爵的人作為領地而已,更何況實際上還有大片都是荒山野嶺,這個也是完全可以拿來封爵的。

而且他也不可能給多了,他是侯爵,以後封的肯定不會有人超過他,明朝封爵制度一開始是公侯伯子男,但後來只剩下公侯伯了,他倒是可以重新恢復後三等級,而且只封這三等級。而明朝封爵只有工資沒地盤,所以到底給多少完全他說了算,男爵一百畝,子爵五百畝,伯爵一千畝,也不過一點五平方公里,就算他封一萬個爵位還能用多少土地?

他這樣一說,那些議員們就沒意見了,反正政府不用出錢,無非就是一個變形的勳章而已,那有什麼大不了,除了幾個共和思想嚴重的還繼續在那裡表示反對外,其他基本上就已經沒有什麼反對聲音了。

然後接下來就是表決,很快就是一大片舉手的,最終大明第四屆國會上議院的第一項提案,以百分之七十贊成票透過,大明正式恢復封爵制度。(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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