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京城的執政公主殿下,緊接著開始全國範圍的行政區調整。
簡單說就是增設布政使司。
湖廣一分為二,湖南湖北,陝西一分為二,陝西甘肅,然後貴州變布政使司,遼東變遼寧,所有布政使司內的衛所全部裁撤然後行公田法。
包括安南。
當然,取而代之的是民兵預備役制度。
準確說是所有布政使司的人口全部軍事化而不是隻有軍戶。
所有成年男丁都是後備役。
所有縣都有預備役民兵。
也都有武庫。
民間武器也不再受限制……
當然,有大炮還是不行,至少在陸地上不行。
商船裝大炮還是可以,但陸地上的村莊裝大炮還是有些誇張了,火槍可以有,大炮不行,但手雷可以,主要是這個也沒法禁,畢竟民間各種建設需要大量火藥,禁手雷是可以,但那小手雷威力好像還不如爆破用的火藥包。
除非禁火藥。
但火藥又是目前民間建設必不可少的東西。
各地搞工業的開礦,道路,水利設施建設的爆破,全都靠這個,連楊大使挖黃河,都離不開這個,再說以這時候的管理能力,其實也根本禁不了,製造技術早就氾濫,火藥又不需要什麼真正工業化。
我大清後來甚至都不給八旗健兒配火藥,而是給他們錢自己造。
所以乾脆別禁了。
同樣火槍都不禁,那鎧甲也沒必要禁了。
至此朱元璋的鎧甲武器限制中最後一道封條也被撕碎。
民間得到充分武裝。
然後就是推著他們向外了。
布政使司公田化,都指揮使司私田化,民間遷徙限制解除,路引制度廢除但改成身份證制度,而且身份證的製造由各地銀行負責,所有成年編戶都必須領取自己的身份證。當然,事實上這個工程過於龐大,基本上可能性不大,但外出必須有身份證,所以那些需要外出的肯定還是得去領,反正也花不了幾個錢。而且這些身份證地方的銀行就能製作,他們給儲戶開各種憑證都是專用的紙和墨,都是京城的工廠製造,外面目前還沒能力仿冒,所以需要身份證的掏錢,銀行負責製作,然後拿著身份證在大明自由遷徙。
相當於全國通用路引。
但是……
這還是公民權。
因為只有布政使司的編戶,都指揮使司的衛所軍戶有這個。
其他人沒有。
沒有這個的就沒有自由遷徙權,簡單點說就是那些土司,羈縻衛所屬民離開他們的居住地,如果沒有朝廷准許的其他法律檔案,那麼也就不受法律的保護。
被殺,被掠賣,被搶統統自己認倒黴。
有公民權就可以自由遷徙,自由到都指揮使司屬地開荒做地主,自由到各地做生意開礦,沒有公民權的就只能作為屬民在自己的居住地。
很合理。
甚至這還是應那些土司,羈縻指揮使們的請求。
因為他們發現歸順大明後,他們的屬民逃亡越來越嚴重,畢竟沒有嚴格的身份管理,去他們那裡的商人悄悄帶走幾個人也很容易。這也是必然,清初因為我大清在四川減丁太嚴重,導致都快變無人區,以至於後來從湖廣遷移過去的人缺少勞動力,一度川黔之間人口貿易繁榮。簡單說就是奸商和土司治下刁民勾結,後者負責掠奴囤積,戴上鐐銬找個山洞塞進去,等奸商到時候一隊帶走販運四川。而現在去那些土司和羈縻衛所的奸商也不是什麼好鳥,土司的屬民不堪壓榨,奸商喜歡販賣賺錢,最終導致這些屬民開始流失,而對於土司和那些羈縻指揮們來說,當然不希望自己屬民流失。
這可是他們手中最大資源。
他們自己也要賣的。
都被奸商拐賣了,他們自己賣什麼?
所以執政公主殿下滿足他們心願,設立這個身份證制度。
這個制度真正區分了公民和屬民身份的不同,前者可以自由到任何地方哪怕遙遠的奧斯曼,然後做生意,開農場,開礦開工廠,不過後者目前還是受約束的。而身份證給予他們最大限度的保護,任何一個公民在這些地方受到傷害不被發現還好,一旦被發現,就是當地領主都要受懲罰,最低也得是交納鉅額賠償。
相反他們在當地犯法,這些土司或者羈縻指揮們是沒有執法權的。
他們只有對自己屬民的執法權。
而這些持身份證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