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吃屎。”孟遙轉過臉去不去理會。
林哲宇下意識地向那幫人看了過去,你說他們是黑社會,又沒黑社會那麼低調,說他們是混混吧,那個簇擁勁又比混混高階一些,那裡面還有個打扮入時到了極致的女人,模樣兒生得倒是不錯,極具老鴇氣質。
一幫人吵吵嚷嚷地點了海鮮,那為首的人大聲道:“老子有的是錢,給我先搬幾箱啤酒上來。”
林哲宇不由微微搖了搖頭,看那為首的脖子上戴著粗項鍊,手指上戴著大金戒指,全身上下散發著暴發戶的味道。
“你看什麼看?”那人身邊脖子上都刺著紋身的人向林哲宇喝道。
林哲宇轉開臉去,不跟這些人一般見識,孟遙眉毛一揚就要發作,林哲宇淡淡道:“別理他們,狗咬你,你難道去咬狗一口?”
孟遙撇了撇嘴道:“我倒是忘了你現在是個官員,不能惹事。”
林哲宇笑道:“你就別寒磣我了好不好?給人聽見了會笑掉大牙的。”
這時,門口搖搖晃晃地走進來一個人,身上穿的衣服都破了不少,頭髮也是亂糟糟的,非常莫西幹。
“哎呀,你怎麼又來了?走走走。”服務員趕緊上前去攔住了那個人。
“姐姐,姐姐,我就唱一首,就走。”這人雖然長得不怎麼樣,聲音倒是ting好聽的,不過聽他的口吻,智力上面肯定有點問題。
孟遙的手緊了緊,低聲道:“哲宇,叫他過來。”
林哲宇有些不解地看了孟遙一眼,孟遙的目光裡閃過一絲憐憫之色,道:“我想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