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樂寫歌暗罵林小凡!”
“富二代的拳腳相向!”
“萬興集團與萬邦集團的那些事兒!”
媒體對這事兒炒得不遺餘力,網路之上更是無數人在討論。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那事兒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也算是被人弄得清清楚楚。吳小庸和林小凡這兩富二代在一家會所相遇,然後對掐,吳小庸用張樂的網路用語罵得林小凡狼狽不堪。
奈何不得吳小庸的林小凡以為張樂是軟柿子,想拿捏一下,以洩心頭之恨。於是就譏諷其是個賣唱的,言語之中極盡侮辱之意。誰知道踩到地雷了。
張樂顯然不是軟柿子!
五十萬買罵,也算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了。
五十萬得了這麼一首“喪盡天良”的歌曲,難怪林小凡忍不住大打出手。打,絕對不是那五十萬被張樂借花獻佛拿去做善事,而是那首歌讓林小凡顏面丟盡。
面子十分重要滴!
事情有一邊倒的趨勢。
林小凡本就聲名狼藉,而就這事兒本身來說,也是他先挑釁,他先侮辱人,他先動手!他被揍,完全是自找的。
張樂在整個事情上,那純屬躺槍。而且之所以唱那樣的歌曲,顯然是被林小凡的侮辱給惹怒了,這完全情有可原。
而張樂的那首歌曲,更是盡顯其音樂上的才華。不誰都即現做出這樣的歌曲。而對於張樂所唱的那首歌曲,太多的人好奇了。一首能讓林小凡暴怒的歌曲,是什麼樣的歌曲?
“你確定要這麼做?”張樂看向楊欣兒,問道。
“他那話侮辱的不只是你,他是侮辱的是所有的歌手!”楊欣兒說道,“我也是歌手!”
“呵呵!”張樂笑了笑,隨即說道,“那就傳吧!其實這首歌,只是一首普通的兒歌而已。”
楊欣兒一笑,隨即將自己唱《豬之歌》的影片上傳,還配了一段文字:我是歌手我賣唱,一首兒歌能賣幾何?
而楊欣兒沒有想到這條微.博被無數的歌手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