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低調開業,高調開機
娛樂圈永遠沒有持續的話題。李銘被人打進醫院,張樂備受嫌疑,網路之為此爭論不休,但隨著時間的流失,大眾對這話題失去了新鮮感,熱度自然也就消退了。
至於真相如何,似乎並不重要。八卦新聞嘛,圍觀才是重點。
就在張樂和李銘兩人的話題逐漸的弱了下來的時候,一則訊息爆出,頓時驚呆了整個娛樂圈。讓無數的人目瞪口呆。也讓那些八卦愛好者興奮不已。
張樂和李銘兩人之事,直接登上了頭版頭條。
不知道是來至輿論的壓力,還是官方的壓力,反正警察的辦事效率極高,居然在短短的時間之內,就將那把李銘打進醫院的兇徒給逮捕歸案。而一審訊,得出了真相竟然真是如張樂猜測的那般,那就是李銘自導自演的一場鬧劇。
這也算娛樂圈一樁醜聞了。以那些媒體的尿性,自然會大肆報道一番。不過,他們還沒有來得及報道,又一則訊息傳出,張樂在得知真相之後,直接將李銘告上了法庭。
誣告!張樂告李銘誣告。
李銘和張樂的事兒,幾乎可以說是人盡皆知。至於李銘的行為能不能構成誣告陷害罪,這需要法官決定。至於輿論以及網路之上,對此也有著不同的意見。
不管李銘最後獲不獲罪,張樂將李銘給告了,那這訊息就十足的勁爆。
“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其中需要滿足很多條件,才能構成本罪。如果捏造的事實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則不構成本罪。李銘有意的誘導警察說行兇之人是受你指使,只要他一口咬定其目的並不是為使你受到刑事追究。那麼,想要他獲罪的機率不大。”律師跟張樂說道。
“告他,並不是為了讓他獲罪。當然,能讓他獲罪最好。我們只是想把這事兒給鬧大。”楊欣兒開口說道,“官司贏不贏無所謂,只要告了他,我們就已經贏了。”
事情真相一曝光,李銘的形象大損,他那些粉絲有一種被人欺騙利用的怒氣。張樂的這一告,把事情鬧大,直接讓李銘的經紀公司無法掩蓋,甚至不能將這事兒大事化小。
告他,也是讓眾人看看李銘究竟是什麼樣子的人。
就算官司贏不了,無法把李銘弄進監獄,但經過這麼一鬧,那李銘別想在娛樂圈繼續混下去。
公眾人物,形象是極其重要的。鬧出這麼一出,李銘哪兒還有形象可言。
之前,他人氣是很高,可張樂一開罵,他的曝光率增加,名氣到上升了不少,但人氣卻下降了許多。他罵人,太丟份兒。跟張樂比起來,更像是個罵街的潑婦。
李銘之前不過是偶像明星,除了帥得掉渣的外表之外,其他真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東西。要唱功沒唱功,要演技沒演技,一無是處,在娛樂圈混他這種人本就只能紅極一時。
“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就構成誹謗罪。”張樂忽然淡淡的說道,“先告他誣告,若是不成,那就告他誹謗。向來他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罪了吧?而且情節應該還是很嚴重的那種。”
“沒想到張先生對法律也很瞭解?”那律師笑著說道“誣告陷害說實話,我沒多大的信心。不過,誹謗罪信心到是很大。”
“呵呵,我只是偶爾看看,比不上李律師這種專業人士。那這事兒我就麻煩李律師了。”張樂笑了笑,說道。
“應該的。”李律師笑了笑,說道。
“你是不是一開始都沒有打算告他誣告陷害?”律師走了之後,楊欣兒好奇的問道,“怎麼感覺你對法律也擅長?”
“擅長?呵呵!”張樂笑了笑,沒有謙虛,而是說道,“學霸的世界,你不懂。”
張樂並不擅長法律,只是以前看過一些法律的書籍而已。以他那過目不忘的記憶力,將那些法律條文給記住了而已。
“若是那李銘提出和解,你打算怎麼做?”楊欣兒又問道。
“若是直接告他誹謗,或許她還真會想辦法和解。不過,我們告他誣告,估計他是不會的了。”張樂說道。
如今誰不知道,李銘把自己打進醫院,其目的根本就不是為了陷害張樂,讓他負什麼刑事責任。沒有這目的,自然也就夠不成誣告陷害罪。
“我怎麼感覺你是在給李銘挖坑呢?”楊欣兒一笑,說道。
張樂告李銘的事兒鬧得沸沸揚揚,而楊欣兒和張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