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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見裡香開車送林海和深田恭子回家,兩個經紀人沒有隨行。
一路上,能見裡香始終一言不發。
說好了有話要問呢?
林海忍了一路,臨到恭子住所附近,終於忍不住了。
“我說……”
“你對這個案子怎麼看?”能見裡香冷不丁冒出一句。
林海反問道:“這是警方該頭疼的問題吧?”
能見裡香說道:“你既然答應了大田警視正,就應該負起責任。”
負責任?
林海很懷疑能見裡香到底聽沒聽懂大田正男的意思。
警方需要一個吉祥物,但不需要攪屎棍,可能的話,林海也不願意摻和進去。
能見裡香卻不打算放過他,既然話說開了,索性說的更明白。
“我希望你能協助破案。”
“警方一點頭緒都沒有?”
“暫時沒有找到關鍵證據。”
沒頭緒就直說啊,非要嘴硬。
林海突然來了興趣,問道:“幫你破案,我有什麼好處?”
“不是幫我,而是幫你們自己。”
能見裡香糾正道:“兇手的目標是賀島健,而賀島健的目標是你們,如果不能儘快抓住兇手,恐怕你們也會有危險。”
這個邏輯……林海也是服氣了。
做狗仔的,要是沒有千把個仇家,那都不好意思出門。而且,林海嚴格說起來也算他的敵人,正所謂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林海不認為兇手會盯上自己。
林海不上當,恭子卻信了,她一臉擔心的問:“那個兇手,不會就藏在我家附近吧?”
“很有可能,也許他的目標本來就是你。”
“啊……”
林海不得不打斷他們,沒好氣的對能見裡香說道:“嚇唬人很有意思嗎?不就是破案嘛,你能保證事後沒人找我麻煩的話,幫你也不是問題。不過你至少要給我講一下詳細——呃……”
能見裡香明顯有備而來,直接將一份卷宗丟到了林海腿上。
她是有多不喜歡說話?
林海心裡嘀咕著,翻開卷宗。
……
賀島健,男,三十三歲,《bubka》雜誌的記者。
說是記者,但是他的所作所為在林海看來,完全就是個狗仔。
而且是個勤奮的過頭的狗仔。
根據警方整理的材料,賀島健在過去兩
年裡,以“目暮健”為筆名,曝光了大量藝人的緋聞和黑料。可以說,《bubka》近兩年的銷量增長,賀島健功不可沒。
正因為如此,賀島健加入《bubka》短短兩年,就升為了副主編。
“這傢伙升職速度有點快啊……”林海自言自語道。
“應該不是內部矛盾。”能見裡香開口道:“警方上午去雜誌社瞭解過,賀島健的人緣很好。”
“不太可能吧?”
林海覺得只要是人扎堆的地方,就不可能沒有矛盾,更何況“目暮健”太搶眼,難保其他記者和編輯不會眼紅。
能見裡香猜到林海的想法,說道:“賀島健的副主編只是掛名,他本身不拿薪水,也沒有稿酬。”
“這怎麼可能?”
“賀島健的父親是一家中型商社的社長,他曾和朋友說過,爆料只是一種愛好。另外,他和他的父親都沒有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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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外之意,也不可能是為了爭奪家產。
林海感到非常無語。
還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放眼全球,富二代都是會玩的,賀島健這種雖不多見,但絕對稱不上獨一無二。
比起那些下海拍片的富二代、星二代,賀島健已經很靠譜了。
“所以說……一直沒有人找賀島健的麻煩,是因為他父親在背後撐腰?”
“不。”能見裡香搖頭道:“賀島健的父親並不支援他,去年開始就和他劃清界限不再來往。另外,不是沒有人找過他的麻煩,不過賀島健曝光的事件,都有確鑿證據,所以名人大都不願把事情鬧大。”
“這樣啊……”
林海感到非常棘手。
從已知的情況來看,賀島健得罪的人恐怕不少,這些人都有作案動機,難不成要挨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