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正年皺著眉頭看著眼前衣衫襤褸的乞丐。
看了好半天,也沒有認出來對方到底是誰。
只是下意識的往後仰了仰。
風民城身上的臭味兒著實醍醐灌頂,讓他有些撐不住。
“是兄弟我啊!我是風民城,從前我們二人在鳳陽縣裡一起喝酒,你忘了麼?”
風民城終於喊出來了兄弟兩個字,只不過非常的隱晦,對所有的男性都可以用這個稱呼。
即使如此,他心裡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滿足。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就算風家如今沒落了,但風南書畢竟還是風南書,他曾經是太傅大人,家裡肯定有很多的資產。
甚至風民城覺得風南書如此只不過是為了掩人耳目,遮蓋自己奢侈的事實。
“風民城,是你!”
風正年一下子就想起來了自己被敲斷腿的過往。
如果不是他命硬,得罪了太子殿下,一定會死的,不管他爹是誰,都比不過太子的爹是當今聖上。
風正年下意識的攥緊了拳頭,還看了一眼周圍。
如果不是風民城領著他和兒子,他和兒子也不會恰好對上風民城的死對頭加兄弟風民生。
因為有他們的煽風點火,所以自己才得罪了太子殿下。
他也是後來才知道,原來風民生的閨女,是未來的太子妃,還被封為了錦繡郡主。
早知如此,當初他真的不應該出現在鳳陽縣的。
如今好了,兒子不但不能娶王家惟一的大小姐,甚至連從前的榮耀都不再了。
也幸好,風南書桃李滿天下,也不至於落魄到和普通百姓一樣的待遇。
“沒想到貴人還記得我!”
風民城被幸福衝昏了頭腦,差點在大庭廣眾之下就把兩人身上流著相同血液的事情說出來。
“沒想到在京城竟然還能見到你,既然來了京城,就和我一起去看看京城的繁華吧!”
風正年臉上依舊是儒雅隨和的模樣,說話的語氣淡淡的,也流露出來太多的興奮。
眼睛裡卻閃過一抹兇光。
既然來了,就永遠別回去了。
留在這個繁華的京城。
他向來睚眥必報,得罪太子的事情,也和風民城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他的腿已經好的七七八八的,看起來並沒有風民城的腿那麼彎,但走路的時候,還是很疼的。
太子記恨不起,只能把這筆賬記在風民城的頭上。
而風民城,就用這條命,還他和兒子的雙腿。
命賤是賤了一些,不著急,慢慢來,風民城應該也是父母姐妹兄弟的,就讓他全家的命來還好了。
“沒想到貴人您真的還記得在下!在下也正好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說!”
風民城已經打定主意說了。
他快等不及了。
看風正年和他兒子也不是節儉的主兒,如果到時候他們把所有的銀子都揮霍了,他不就沒有便宜可佔了麼?
這不是他的本來目的。
必須,一定,要在銀子花光之前,讓自己的兄弟認祖歸宗,身為大哥的他,幫著兄弟掌管一些重要的銀子地契,也是理所當然的。
“那你上來坐著吧!帶你去一個好地方!”
風正年沒有在意風民城說的重要的事情是什麼,只是對著風民城使了一個顏色。
他家裡是書香門第,和一個臭乞丐說幾句話都委屈了他。
他讓風民城進來,是不想讓他在外面丟自己的人。
“好好好!”
風民城連忙爬上了轎子,坐在了風正年的對面。
其實是想和風正年並肩而坐的,但風正年臉上嫌棄的表情太過於明顯,他只能裝作若無其事的坐在對面。
風正年也的確嫌棄。
他幾乎快被風民城身上的味道燻死了。
喘不過來氣,甚至噁心想吐。
只能一隻手拉著簾子,勉強靠送過來的一點清風喘氣。
“少爺,還去那裡麼?”
抬轎子的人輕聲問道。
平常情況下,少爺去逛窯子的時候都非常的小心,從來不會讓外人看到。
如今轎子上了一個活生生的人,按理來說,少爺應該會拐個彎,去書店買書再回來的。
“不必,直接去。”
風正年看了一眼風民城,嘴角掛著一抹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