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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一章 律法的真諦

是有些弄不明白。”

看來他真的是一個法痴。韓藝見他平時半天說不上一句話,可一談到律法就是滔滔不絕,根本停不下來,心中唯有苦笑,道:“長孫公子請說,韓藝一定竭盡所能。”

長孫延道:“在朝堂上,爺爺他曾提出這一條律法可能會被奸人所利用,去矇騙那些不識字,又老實的百姓,而你卻提出了一個君子精神來阻止這一現象的發生,也就是當一方得到承諾的利益時,必須要付出對等的代價,此契約才能生效。但是尋常的交易千奇百怪,如何去判斷是否對等?”

韓藝笑道:“其實我當時只是為了儘快透過,故此對此沒有細說,我的那一番話,是重在君子精神,因為君子相交,總不會讓對方吃虧,想要完全對等是不可能的。好比做買賣,有人急著用錢,那麼必定會賤賣貨物,如果按照市面的價值來算,這是肯定不對等的,但這卻是雙方都你情我願的,各取所需,是非常公平的交易,倘若這人度過難關之後,又反過來告這一道契約違反了律法,要是完全對等的話,官府豈不是要命對方將貨物退還給他。”

長孫延點點頭道:“這就是我弄不明白的地方。”

韓藝道:“其實我強調是必須具有價值的交換,但不要求完全對等。”

長孫延一愣,道:“那我爺爺說的那種情況還是有可能發生啊!”

韓藝道:“當然會,想要完全阻止是不可能的,律法只能保證儘量公平,但是無法讓每個人都變得一樣聰明,因為人的天資是有高低之分的,我做買賣因為簽下一紙契約而虧了錢,你說該怪我自己蠢,還是怪律法沒有照顧我呢?”

長孫延道:“難道我們任由那些地主依靠這神聖的君子契約去欺詐那些農夫的田地麼?”

韓藝笑道:“你是說欺詐,那麼理應歸於欺詐法裡面,不能歸於神聖的君子契約,這是兩回事,但是律法必須是想通的,我們可以將完全不對價的契約定義為詐騙,然後再在神聖的君子契約加上一條一切違法的契約將被視作為無效契約。”

“對呀!”

長孫延眼中一亮,道:“如此便可相互補充。”說著又向韓藝激動道:“你就別藏著了,全說出來吧。”

“這就是我今日來的目的!”

韓藝一笑,將自己做的功課一一告訴了長孫延,其實這都是從後世的契約法借鑑來的,主要就是規範契約準則,因為古代是民從私契,用民間自己定義的契約法來約束百姓,每個村子的契約都不一樣,規範以後才能全國普及,不可能拿著張村的契約普及全國,鬼知道張村是一個什麼情況。

其中韓藝還著重說到的一點,那就是利息,因為唐朝律法官府是不追討任何利息的,但是這不符合商業原則,沒有利息的借貸是市場經濟的絆腳石,借錢就應該付利息,這才符合商業原則,貨幣貨幣,幣也是貨,借貸無非就是在賣幣,不賺錢誰會借。但是必須得預防高利貸,韓藝當然是建議朝廷明文規定利息的限度,超過利息的限度,是屬於違法的,這一部分利息是不具有法律效應的,並且放高利貸者還得視情況而商酌是否要付刑事責任。

韓藝一邊說,長孫延就拿筆一邊記,其實他的記憶力也是非常超群的,但是他對律法要求非常嚴格,必須記下來。

約莫過得半個時辰,韓藝才說完,輕出一口氣,道:“這就是我肚子裡面所有的貨。”

長孫延聽得非常入迷,如今也才醒悟過來,看了眼自己寫的資料,不禁滿眼震驚之色,納悶的朝著韓藝道:“韓藝,這---這你都是從那本書上看來的,我好像不記得有那些書寫過這些內容。”

韓藝笑道:“這是我自己的親身體會。我家以前也借過高利貸,而且被地主欺負,當時我就很委屈,我覺得這很不公平,我就會想要怎樣才能算是公平呢?長孫公子,書上關於律法的一切知識,只能當做借鑑,決不能照搬全抄,因為每個朝代的民情都不一樣,你應該去找那些最接近律法的人請教。”

“最接近律法的人?”

“就是百姓。”

韓藝道:“我認為百姓對於律法最有說話權,因為他們經常遇到各種各樣的糾紛,常常和律法打交道,這恰恰是長孫公子你的不足,你的一切理論都是來自於書上,雖然你整天都在看法家的書,但是你從未面對過任何刑事糾紛,因此你無法得知當今律法還有什麼需要完善的,你看書上寫的都是非常完美的,但事實卻是截然相反,你應該去問問那些百姓,他們會給你非常多的提示。”

這一句話對於長孫延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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