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治安聯防大隊徹底搬回了公安局,那四層樓賣給了一個私人商販,賺了一百三十多萬,拿到這筆公款,葉少楓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買車。
自己沒車,總不能天天開著破桑塔納滿街跑啊。身為局長,怎麼著也得公款配一輛自己的車。價位還不宜過高。買一輛低配陸地巡洋艦,七十多萬,正好。剩下的那六十萬給督察隊、白潔各賠了一輛大眾帕薩特。
一百三十萬,就讓葉少楓豪爽的花出去了,再怎麼說,這也是公款,你葉少楓雖然有動的權利,但是你誰都沒打招呼,說買車就買車,說配給誰就配給誰,有點太不拿那些元老當回事了,他們肯定要以此來跟葉少楓來一番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