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14章 暗夜偷襲

墨綠色的北京吉普在夜色中呼嘯而過,捲起一層枯葉和沙塵。

葉少楓已經結束通話了電話,心情有些低沉。

李鑫左手握著方向牌,右手摸擋把子上。

吉普車的收音機訊號有些不清晰,但是還是能模模糊糊的聽到裡面放著一首信樂團的歌“天高地厚”。

阿信充滿磁性高亢的聲音在昏暗的車廂內盤旋,李鑫一聽這個首歌,就特激動,在副歌挑高調的時候,甚至還跟著一起喊唱了出來:

可以一起闖禍一起沉默一起走。

可以一起飛翔一起淪落。

不管天高地厚陪著我。

陪我一起大聲狂吼。

想飆到那最高最遠最遼闊。

想唱完那最感動的一首歌。

沒看見那天高地厚不肯放手。

因為我有我想要的朋友。

你是我最想要的朋友……

唱到最後一句“你是我最想要的朋友”的時候,李鑫和葉少楓幾乎同時朝著對方看了一眼,看一眼之後,兩個人又迅速把頭轉向前方。

目光中,都帶著一絲光芒,一絲感動。心裡,都明白這份濃濃的兄弟情義。

“楓哥,誰的電話?”李鑫喊唱完了,自己點了根菸,叼在嘴裡,一邊抽著煙,一邊開著車,還有一句每一句的跟葉少楓聊天。

“一個朋友。”葉少楓輕描淡寫的說道。

“女的吧。”

“對,女的。”

“對你挺重要吧。”李鑫有說道。這小子平時硬朗的很。一天到晚,都是一副大男子主義氣概,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氣是李鑫最大的特點。

但是,在他和葉少楓以及兄弟幾個獨處的時候,卻能體現出他心思細膩的一面。

一句話,說到了葉少楓的心坎裡。

在這之前,葉少楓從沒有給自己過任何暗示說常妙可是自己最重要的女人。但是,李鑫剛才漫不經心的一句話,竟然要葉少楓深深地意識到,常妙可在自己的心中,有著揮之不去的地位。

“確實挺重要!今天去除掉花哥,不僅僅是為咱們龍堂,也是為她!”葉少楓說道,聲音很低沉,甚至快被汽車收音機裡的歌聲所蓋過去。

李鑫嘬了口煙。眯著眼睛,笑了。

他眯起眼睛的時候,表情非常猙獰,即便是嘴角掛著微笑,都難以抹去那層讓人毛骨悚然的恐慌。

“今天晚上,我完全配合你,你讓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殺人都無所謂!”李鑫說道。

這小子只要一眯起眼睛,就肯定是要下狠手了。

李鑫在南城街頭也是一大耍兒。

但是,這麼多年來,帶著他二炮那幫兄弟,竟是一些小打小鬧。

因此,混了這麼多年,他依舊是個耍兒,依舊不能被魯陽市傳統江湖所認可。

所以,現在跟著葉少楓了,有了自己的組織,要是再小打小鬧的,那就太沒面子了。

今天晚上,他和葉少楓倆人並肩作戰,是必要打出龍堂的氣勢,打出龍堂的威名!

混黑道的,最在乎的,就是名氣,只有有名氣,才能在這條路上繼續混下去。你要是沒有名氣,誰見了都會欺負你。

吉普車停下了,停在了花哥當鋪門口。

當鋪大門緊鎖,裡面關著燈,顯然,已經停業關門了,估計這些日子被葉少楓他們砸怕了,要關門,避避風頭,再讓葉少楓砸下去,他們這小小的當鋪,也就沒法在繼續做生意了。

葉少楓和李鑫下了車。

李鑫把自制的土獵槍藏在自己上身衣服裡,槍體豎著別在自己的褲帶上,槍口朝下,外衣的拉鎖往上一拉,整個槍都藏在裡面。

除了給人看上去覺得鼓鼓囊囊的感覺,便沒有什麼不自然的。

要說李鑫這小子就是個活土匪,長的像土匪,做事像土匪,就連膽子也是土匪的烈膽兒!

把自制的土獵槍,藏在衣服裡,而且槍口衝下,這要是一走火,一槍膛鐵砂子噴下去,那狗爺的雙腿,甚至他第三條腿都得被噴的血肉模糊了。

這要是一般人,絕對不敢這麼藏槍,但是李鑫敢做這事情,誰讓他是人送外號的二炮狗爺呢,脾氣就這麼狗!

在李鑫眼中,沒有什麼危險不危險,只有敢幹不敢幹。

“草他、媽的,關門了,楓哥,咱爬上去?”李鑫看著葉少楓問道。

葉少楓抬頭,看到,典當鋪二樓的幾扇窗子都亮著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