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好意思先生,剛才我們已經跟那位小姐說的很清楚了,找人的這個事情,不屬於我們私家偵探,即便你們答應給我們再多的酬勞,我們也不可能搭上所有的人力來幫你們去找。除非你們先給我們支付資金,而且需要的是全款,不然的話,我們不會為您服務的。”這個管理者說道。
“全款你們要多少錢?”葉少楓問道。
“我們是京城最好的私人偵探事務所,所以,我們的收費也比較高,找人的話,我們需要三十萬!”
一聽這個價格,葉少楓當時就吃驚了,自己也去過不少這種私人偵探事務所,找個人,三五萬的已經是非常高的了,這個倒好,上來就是獅子大開口,直接要三十萬,不給錢還不管。
如果要是把錢給他們了,到時候他們拿著錢不辦事,那葉少楓他們也沒辦法。
顯然,他們就是不想管這個事情。
去找個人,遠比那些捉姦啊,或者去跟蹤明星要複雜的話,而且賺的要少得多,他們不會放棄其他的輕鬆賺錢的機會去幫葉少楓他們做這種找人的事情,而且還是找一個絕症患者,萬一這個人早就自殺的話,或者遠走他鄉的話,他們上哪找去?
他們怕自己忙活半天,沒有成績,再燃也就賺不到錢了。可是他們現在開出的這個價格,特別不合理,而且,也得不到葉少楓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