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對母親有著罪惡感,不過也不算很重———因為他的母親對他同樣沒有親熱到哪裡去。
恩,好不容易抽空把這邊整理好了,然後才重新分卷更文……我儘量會日更滴。
(2)曖昧的父子
其實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他的母親出自一個還算得上顯赫的家族,是個和善卻不喜歡與人過多親近的女人;嫁給方錦弦之後兩夫妻關係也非辰淡,婚後沒兩個月就有了方明,就是在生下了方明的時候,她其實也只是個不滿22歲、完全沒有社會歷練的小女人,又能成熟到哪裡去呢?
而且在家裡有保姆有傭人,根本不需要她來給予兒子關愛;再然後,她只需要每天和方明共進早餐就好了,方明吃完早餐會被壁和司機送去貴族幼兒園,時間再流逝,方明上學了,兩母子就更沒有多少時間相處,沒有多少來自母親的疼愛,方明自然也沒有多少對母親的熱愛。
反倒是忙碌的父親異常關愛兒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心疼於方明是早產的孩子,或者是心疼於他是自己的獨子。
方明的原名其實還算挺有氣質的,是他…母親取的,叫方煜,意喻照耀、明亮,期望這個孩子將來成為光芒萬丈照耀人世的人上人。
只可惜方爸爸一意孤行,在他入學那天硬是給他改成了俗不可耐的“方明明”,為了這個名字方明沒有少鬧彆扭,但是結果必然是不容更改的。
方錦弦從方明懂事時起,就已經貫徹了將寵愛進行到底的方針了。
無方明要什麼,方爸爸都會給他;最誇張的一次,是方明5歲時由老爸陪著在肯德基吃東西時,看到一個孩子;那孩子長得真是漂亮,像洋娃娃一樣精緻。
方明的色心和對美好事物的追求,估計是從小就有的……當時他非要湊過去和那個孩子一起吃東西,吃完還非要人家去他家玩,嚇的那孩子哭個不停……那孩子比方明大了3歲,當時到底也是個只有8歲的孩子啊。
孩子的爸爸拉著孩子走了,方明回到家,仔仔細細地想了一遍,還是覺得自己特別稀罕那個漂亮的孩子,他到現在為止,還沒有見過那麼完美的臉蛋;那時他還小,哪來的邪念,只不過是看上一件美麗的玩具,而那個玩具不湊巧偏偏是個大活人罷了……
方明開始鬧,開始哭,說什麼都不肯吃……
他本來就是早產兒,7個月就出生,出生時勉強才4斤重,在保溫箱裡呆了幾乎一個月才抱出來的;所以就算方家財力雄厚滋補得當,他還是顯得比同齡孩子瘦小虛弱。
大眼睛小下巴單薄的身體,哭得小嘴失色蒼白的樣子實在是狠狠剜了方爸爸的心———沒辦法,這個搶人的買賣,不能不幹。
於是,那個叫林泉的孩子的父親被方錦弦略施小計失去了工作,然後“幸運”地再次遇見了上次在肯德基遇見的翩翩帥爸爸,被邀請到他們家做管家,薪資豐厚到不可思議,但是有條件,必須讓他兒子將來也接任做方家的管家,一輩子留在方家。
男人當然猶豫,這可是自己孩子一生的事情。
不過又一連串的“巧合”,讓他生計維艱,沒有辦法,只好同意了方錦弦的要求,帶著兒子住進了方家。
方明鬧得歡騰,人真正給他弄來了,他的意力又早就被吸引到其他地方去了。
但是方明沒有想到,他當初死活要討來的這個孩子,在他18歲生日的那一天和他老爸睡到了一張床上,讓他恨透了這兩個人。
一個是他要來的孩子,一個貧賤家庭的孩子……要說出點特別來,不就是和自己高矮胖瘦相當,相貌漂亮了點嘛?不過,方錦弦雖然是個冷感的男人,但也不是個禁慾的男人,他玩過的漂亮男女難道會少了?
像林泉這樣不聰明又不伶俐的,到底是哪一點讓他居然有這個榮幸霸佔了方錦弦的全部寵愛??甚至還常年住在他的臥室裡??
那個情形,簡直就像是家裡多了個女主人一樣……
當時,方明已經用各種辦法對方錦弦示愛足足一年了。從小到大的專寵讓他心裡沒有太多不敢做的事情,再說了,他老爸是聰明人,他遺傳的聰明基因不會少。
他總是感覺那人對他的態度,也曖昧得過了界————他對自己的縱容幾乎是犯了所有人的眾怒的,這樣的態度對孩子來說,未免太過。
而且,有哪個父親會在浴室裡抱著兒子,雙手握住他的性器,下巴抵在他的肩頭,手把手地教導他如何撫慰自己,怎樣才能獲得更大的快感……
方明至今都記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