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燈作勢清清嗓子:“第一個問題。據我調查,藝人會將自己的行程釋出在微博等社交平臺,方便粉絲應援以及媒體報道,而且我翻過其他藝人的微博,他們約見投資方共進晚餐都會有相應告示照片等,為什麼裴老師約見那位投資方卻沒有宣告行程呢。”
裴澄嶼雙眸閃了閃。
他攥緊溼漉漉的袖口,聲音幾分晦澀:“我也不知道,只是公司的意思,要我秘密行事。”
“如此說來,在沒有任何行程告知的前提下,卻有人拍到了二位的不雅照,而這件事除了您和那位投資方以及公司外再無其他人知道,那麼拍照的人有可能是公司或者投資方那邊的人?”
此話一出,雪燈忽然回憶起——
完了,原文裡,裴澄嶼的不雅照雖然不是原主拍的,但卻是原主買來並親自放出去的……
他緩慢僵硬地看向裴澄嶼。
踩大雷了。
雖然原主做的事與他並無關係,但他現在繼承了原主的身份,強行捆綁,解釋不清了。
可這樣一分析,想迫害裴澄嶼的不止原主一個,原主也只是正好借了東風。
恐怖,被這麼多人盯著。
裴澄嶼也無法判斷,一向要求公開行程的公司這次卻要他刻意隱瞞很可疑,投資方在酒店樓下強行動手動腳也很可疑,一個人再怎麼急色也不可能在大街上胡作非為,儘管那裡幾乎沒什麼人經過。
如果不是雪燈提點,他還真沒意識到這一點。
雪燈定了定神,繼續握拳做話筒:
“第二個問題。據我所知,藝人名譽受損時,公司會第一時間發表澄清宣告,儘可能保護藝人。而這件事持續發酵多天,您的公司和另一當事人始終未出面發表任何宣告,而且您是貴司旗下頂級名模